2020年寒假在即,为做好寒假学生留宿工作,使广大学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以下人员可以申请留宿(以二级学院学工办审核为准):17级准备考研的同学,专业或社会实践(含家教)、家庭经济困难和路途遥远等同学。
2、以下情形不得申请留宿(以学生公寓各苑区办公室审核为准):本学期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达到通报批评或处分标准者(包括:本学期在宿舍内留置及使用违规电器的同学,本学期无故晚归2次及以上、无故夜不归宿1次及以上、宿舍超时熄灯5次及以上,本学期进出苑区不刷卡2次及以上、借卡给他人及借用他人门禁卡进出苑区等违纪行为);上一学期申请留宿而未留宿亦无办理任何手续的同学。(2019年12月12日前苑区公布以上人员名单)
3、因其它原因二级学院认为不适宜假期留宿的同学。
二、留宿时间
2020年1月17日至2月13日(1月17日下午5:00之前和2月13日早上8:00之后住宿不用办理住宿申请)。
三、申办程序
1、学生提交申请。申请留宿的学生于2019年12月24日下午5:00前以宿舍为单位向所住苑区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岭南师院学生假期留宿申请表》(自行从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打印)一份。
2、二级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学工办按照留宿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严格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审核不通过的,应在《申请表》上写明原因,并单独装订)和《岭师范学院学生假期留宿汇总审批表》,并于2019年12月27日下午5:00前将材料一起送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3、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整理留宿名单。学生公寓各苑区于2019年12月30日起审核各二级学院留宿学生名单,于2020年1月6日前公布不能留宿的学生名单,并将留宿名单发给门禁办公室。
四、留宿纪律
1、学生申请留宿宿舍,每间不能少于二人。如宿舍只有一人申请留宿,由该名学生自行找宿舍合住,并在苑区办公室做好存档备案;各二级学院学工办必须选定各苑区留宿生的负责人,负责人必须每天将本苑区发生的特殊情况及时向苑区管理员或值班员反映,中途离宿须到苑区值班室登记。
2、留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寓的管理规定并履行留宿承诺,凭个人一卡通刷卡出入苑区,冒用他人门禁卡或将本人门禁卡借予他人使用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留宿资格;禁止夜归、喧闹、留置或使用违禁电器、留宿外人等违反《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如有违反,即时取消留宿。留宿期间所有违规行为均不接受再教育申请。
五、工作要求
1、强化教育,明确要求。各二级学院、宿舍苑区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对留宿学生的纪律安全教育,进一步明确《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未经批准留宿的学生必须于2020年1月17日下午5:00前离校,2月13日上午8:00后返校。
2、严格管理,确保安全。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办理留宿申请审批手续,严把审核关,学生逾期申请留宿概不办理;办理了留宿手续又不留宿的同学,开学一周内须到苑区办公室办理核销手续,否则将取消其下一个假期的留宿资格。学生公寓在假期实施汇报制度,实现有效沟通;对留宿学生发生的违规违纪现象,公寓管理中心将通报二级学院学工办,并协同各学工办及时处理。
3、充分准备,优化服务。学生公寓应在假期改善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为学生提供优质的住宿服务。
六、注意事项:
1、因寒假可能需要对宿舍进行维修,请所有同学都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带离宿舍,将其他行李整理放好;申请留宿的同学若遇所住宿舍需大型维修,要服从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安排另行住宿,否则将取消其留宿资格。
2、无留宿学生的宿舍或中途走空的宿舍,最后离开的同学必须关(锁)好门窗,切断宿舍水、电源总开关,所有电插头必须拔离插座,妥善保管好宿舍钥匙,并到苑区值班室登记关电。
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