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学校主页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22 点击数:

学生〔2023〕23号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的文件精神,推进“润心岭南”育人工作,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监测网络建设,发挥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员、心理委员等育人主体的作用,调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强化典型示范,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 集体奖项评选对象为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

(二) 教师个人奖项评选对象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一线的二级学院副书记、辅导员,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至少满3年(含3年)。

(三) 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评选对象为心理健康教育一线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和专职教师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典型工作案例或个案分析报告。

(四) 学生个人奖项评选对象为2022-2023学年任职的班级心理委员、心理辅导站心理工作学生助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康中心)学生助理、朋辈咨询员,且任职满1年。

二、评选项目及申报条件

(一)先进二级心理辅导站

评选条件:1. 心理健康教育体制机制健全,二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软硬件建设完备;2. 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组织本院“润心岭南”“525”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指导学生参加大心各项比赛),工作成绩突出(有活动通知、照片或获奖证书等)3. 认真执行《岭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细则》,本年度未发生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导致伤亡事件。

(二)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

评选条件:1. 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按时完成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2. 承担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得包括校级或以上的奖项(有获奖证书);或积极指导学生参加校级或以上的心康比赛活动(有相应的证明材料)。3. 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技巧,积极参加各类心育相关培训以及业务学习和督导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有培训证书或督导证明)

(三)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

评选条件:1.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典型案例或个案分析报告;2.该成果未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四)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骨干

评选条件:1. 热爱并能积极投入二级辅导站部门或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部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相关证明或聘书);2. 工作成效显著(有佐证材料)3. 2022-2023学年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补考情况。

(五)优秀心理委员和十佳心理委员

1. 优秀心理委员

设奖数量:2022-2023学年度学院本科学生班数量的10 % 以内。

评选条件:1. 热爱并能积极投入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工作成效明显;2. 担任心理委员任职至少一年,2022-2023学年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补考情况;3. 在班级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起到关键作用且有证明材料可直接获评。

2. 十佳心理委员

设奖数量:10

评选条件:1. 满足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条件2. 通过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OC学习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心理委员证书和心理疗法证书)。3. 较好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技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效显著(有相关证明材料)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奖项评选流程

有意申报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骨干的且符合条件的同学登录智慧学工系统(登陆地址: http://xg.lingnan.edu.cn)操作完成(操作流程及方法见附件5

1.  学院下发名额给学生申请(522- 524日)

        二级学院用户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将名额下发给学生进行申请,确保下发到各班级。

2. 奖项申报(525- 528日)

有意申报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骨干奖项且符合条件的个人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按要求填写岭南师范学院2022-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学生)申报表;

2)证明材料:申报表中的发表文章、曾获奖项等事迹都需提供证明材料。

        3. 年级辅导员初审(529- 531日)

年级辅导员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行初审,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评选符合个人奖项名单。

4. 二级学院复核(531- 62日)

二级学院用户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行复核,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评定优秀心理委员数量按2022-2023学年度本学院本科学生班数量的10 % 以内评定,并从中推选1名优秀心理委员进入学校十佳心理委员评审,另推荐1二级辅导站心理工作学生干部进入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骨干评审。最后将优秀心理委员名单和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2天,公示完成无异议后方可作为正式推荐人选进入校级评审

公示结束后将本学院“十佳心理委员”和“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骨干”参评者的纸质版申报表(见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提交至心康中心办公室截止时间:202362日。

心康中心推荐3名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助理、朋辈咨询员进入学校评审。

(二)集体奖项及教师奖项评选流程

申报先进二级心理辅导站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案例的教师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版申报表(见附件12)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至心康中心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评优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513922152@qq.com,命名方式:“2023学院+心理工作评优”。截止时间:202362日。

    (三)学校评选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材料审核,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评定符合集体或个人的奖项名单。

四、表彰方式

颁发荣誉证书;十佳心理委员中可择优优先推荐参评本年度全国百佳心理委员;对先进二级心理辅导站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 十佳心理委员进行先进事迹展示。

五、工作要求

学生在系统内按要求填报,并上传附件佐证材料证明(无法提供证明的,由本人亲笔书写一份证明并签字上传,如与事实不符视为无效证明,取消该人该奖项资格)。

评奖评优工作务必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在时间节点内完成,超时申报或审核视为无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办公电话: 3183807

              学生处     

2023522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24048      电话:318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