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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系统下2018-2019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1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学生管理、服务全程的信息化、智能化,逐步实现全校学生发展数据的互联互通,不断丰富和完善学生数字化成长档案,我部结合智慧校园建设,分期开发和建设学生工作一体化管理平台,打造智慧学工系统,自今年起,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由新的智慧学工系统中综合素质测评模块来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学院和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并将小组成员名单在学院公示。要组织小组成员认真学习《岭南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岭师学生〔2018268号),熟悉测评流程,熟悉操作系统,严格履行职责,按照《测评办法》统一做好本学院2018-2019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工作,保证测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二、各二级学院研究制定的测评细则及有关补充规定,必须符合《测评办法》各项规定,并经学生处审核批准后才能正式实施。

三、各二级学院要统筹做好校、院、班各级学生干部的加分工作。学生干部工作的考核和奖励,由学生干部所在单位按照《测评办法》统一组织评定并公示,再转发二级学院执行。

四、系统说明及要求

1. 新的学工系统与其他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学生“智育素质测评”指标体系中的学习成绩分可以直接从教务系统中抓取数据,无需要手动输入。

2. 新的学工系统可导入学生在“德育素质测评”、“文体素质测评”和“能力素质测评”三个指标体系下的各类分数。各二级学院要详细收集本班学生在三个指标体系下各项得分的支撑材料,作初步评定,填写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各项分数表》(见附件1),并报送二级学院分管年级辅导员审核,由年级辅导员在新的学工系统中导入。

3. 新的学工系统将授予“学院用户”(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成员)负责本学院测评工作线上审核、公示、提交等权限。各二级学院填写《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于2019920日前报送学生管理科(紫荆楼306室,邮箱:xgk10579@163.com)。

4. 新的学工系统开通、使用、培训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各项分数表

2.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成员名单


学生处

2019911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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