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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作者:学生助学中心 时间:2019-03-29 点击数:

关于开展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学生[2019]10号

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我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阶段各项学生资助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工作督查制度》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41号)和《岭南师范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办法》,现拟开展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专项调研督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资助工作自查项目及内容

1、各二级学院对照校级贫困生认定、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新生资助、雨露工程等资助工作的工作方案及通知对本学院相关资料进行整理与规范性自查(自查材料清单见附件1),自查后将本院各项资助工作材料及自查情况报送助学中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助工作宣传、学生申请、材料审查、民主评议,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助学中心结合有关情况进行查阅。

2、进一步加强核查建档立卡学生相关信息。在我校2018年底复核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工作中,共核查出65名建档立卡学生未参与2018-2019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见附件2)。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对该部分建档立卡学生家庭情况和受资助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在附件2中填写相关调查结果。同时进一步对本院学生进行筛查,如发现还有其它未参与2018-2019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建档立卡学生请在附件2下方添加相应信息。

二、助学中心组织资助工作有关学生干部和受助学生座谈会

助学中心抽取个别助学工作学生干部、受助学生召开座谈会,了解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学生意见。

三、畅通监督反馈渠道

各二级学院在下发工作通知中应设立负责资助工作辅导员为第一联系人,设立学生资助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及电子信箱,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学生实名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对涉及二级学院的投诉,交由二级学院核查处理并上报;涉及学校的投诉,由助学中心核查处理。助学中心定期开展监督投诉情况总结和分析。

四、材料交付

各二级学院请于4月10日前将自查材料与《XX学院未申请2018-2019学年贫困生认定建档立卡学生信息》以“XX学院资助工作专项督查材料”为文件名发送至公共邮箱lnxszxzx@163.com。

助学中心针对本次调研督查,摸清情况、找准问题,为精准资助工作提供依据。

附件:

附件1、2019年资助专项工作督查自检材料清单.doc

2、XX学院未申请2018-2019学年贫困生认定建档立卡学生信息

联系人:全光华 黄 群

联系电话、地址:0759-3183005、第一教学楼一楼中厅

学生助学中心

2019年3月29日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24048      电话:0759-318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