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新学工国际化视野拓展之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扬帆海外”研学项目的通知
学生[2019]17号
各二级学院:
近年来,国家始终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的教育政策,高度重视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我校建立了以“奖、贷、助、勤、补、免”为主,大学新生资助、社会资助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绿色通道”制度等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的多维度多渠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障体系,确保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随着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学生资助工作除了体现在经济上帮助学生,还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人成才”教育目标融入学生资助工作的全过程。同时,结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着力解决好学生资助存在的不充分问题,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迈上新台阶”重点工作,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重点满足学生对开阔视野、“看看外面世界”、提升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的需求,根据“助学与育人相结合、树立优秀典型与发展型资助并举、知识传授与素质提升并重”的设置原则,参考广东省教育厅(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和我省部分高校的相关经验做法,学生处拟开展资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扬帆海(国)外”研学项目,探索我校资助育人的新模式,打造高校资助育人精品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开展的意义
按照省教育厅的整体工作部署,强化资助育人理念,以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为重点,推动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构建资助育人质量体系,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是当前学生资助工作的重点和新要求。
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让这部分学生获得平等、多样、优质的学习教育机会,增强爱国主义和中国梦教育,拓展他们的国际视野、丰富学习阅历、提升综合素质,提高这部分学生的核心竞争力,有效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也是我们对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坚定理想信念思想教育的一种新载体,会在我校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树立榜样,鼓励和激发他们全面发展的动力,这是我校资助育人工作的一种新形式,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和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由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的新探索。
出国研学是一种国际性跨文化体验式教育模式,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文明素养和文化宽容精神,增进对不同文化的认识和尊重,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认识和传承本民族和本土的文化与历史传统,在语言强化训练、思想道德教育、人格养成教育和文化知识教育等方面都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和良好的效果,受到大学生的普遍欢迎。而在现实生活中,出国研学深造交流的学生绝大部分都是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很少有机会能够享受到这种国际化的教育模式带来的好处,在同等条件的竞争中容易处于相对劣势。资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出国游学,让这部分学生获得平等、多样、优质的学习教育机会,这也是国家共享发展理念的在学生资助工作中一种的新体现方式。
二、申请对象及遴选
(一)申请对象基本条件
申请“扬帆海外”研学项目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及心理素质良好;
3.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且在项目实施期间尚未毕业的在校生, 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4.2018-2019学年为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生活俭朴不奢侈;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两者任一即可),英语水平良好,具有一定的英语口语交流能力;
6.在校期间没有受学校资助的出国研学经历。
(二)遴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自愿按所在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岭南师范学2019年“扬帆海外”研学项目申请表》,附1000字以内个人事迹材料)。通过二级学院遴选推荐的学生于学校进行复审面试前(5月9日)提交《“扬帆海外”研学项目安全责任书》和《家长声明》等材料。
2.二级学院遴选推荐:二级学院组织遴选工作,从申请学生中择优推荐2名学生,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所推荐学生填写《岭南师范学院2019年“扬帆海外”研学项目复审材料填报表》,连同名单及其他材料于5月6日前报送至学校学生助学中心。同时协助指导经学校遴选的学生准备好因私普通护照等资料。
3.学校遴选与公示:学生助学中心初定于5月9日组织复选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汇总二级学院推荐名单,组织参评学生进行复审面试(复审面试方案详见附件1),经复审面试择优推选出15名学生,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参加出国研学计划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单,按计划组织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及实施出国研学活动。
(三)组织形式及时间
经选拔遴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行准备好因私普通护照(已有因私普通护照的其有效期应为2020年1月1日以后,没有因私普通护照的应在5月中下旬前办好,截止至5月31日17:00没提交因私普通护照的入选学生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办理因私护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学生自负);由学校委托中介机构统一组织安排组织办理赴英国朴茨茅斯大学等高等学府进行学术、科研、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文化等方面交流学习的前期签证等程序及活动实施。
2019年出国研学时间经过协商沟通初定在7月21日-8月4日,时间约为15天,项目将委托国际交流中介机构广东曙英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三、项目经费构成
本项目中参加出国研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往返交通费和在境外的交流活动、食宿、交通、保险医疗等费用均由我校资助。学生办理个人因私普通护照的相关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项目实施的行程计划(具体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二级学院要从落实教育公平和实现共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研学项目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方式,把资助和育人有机融合起来,积极全面推进资助育人,推动我校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各二级学院要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遴选工作,做好所推荐学生的政审工作,并协助指导学生准备好因私普通护照等研学项目所需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二)精心组织,积极创新
各二级学院要精心组织遴选工作,广泛发动宣传、及时公开遴选信息、严格把握遴选标准、建立投诉举报渠道,要确保整个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生助学中心将结合项目实施内容和推荐学生的特点,对参加海外研学项目的学生提出具体研学任务和要求,在研学结束后形成项目成果并推广,扩大效果。各二级学院可参照学校的相关做法,积极开展本单位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赴国内和国外的研学项目,并把组织相关遴选活动作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坚定理想信念教育的一种新载体,鼓励和激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的动力,增强爱国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努力实现“人人成才”的教育目标。
(三)按时报送材料
因出国研学项目涉及到学生资料准备、签证、培训等相关事项,时间较为紧迫,各二级学院请务必于5月6日前将2019年“扬帆海外”研学项目遴选推荐学生名单(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助学中心,同时发送附件电子表格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全光华,郭曌汾;电话:3183005;电子邮箱:LNXSZXZX@163.com。
学生处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