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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爱心母亲基金”资助优秀特困女生的通知

作者:学生助学中心 时间:2018-12-1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为了积极弘扬扶困助学的美德,我校女工委“爱心母亲”基金委托学生处学生助学中心评选优秀特困女生给予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8年12月14日—21日

二、评选条件

1.本学年认定通过的特困生或因特殊情况(如突发事件)致贫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

2.女生,优先考虑大一、大二年级;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记录;

4.诚实守信,感恩奉献,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品学兼优,上学年无补考重修记录。

三、资助名额和资助标准

每个学院1名学生,一次性资助1000元。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填写《岭南师范学院“爱心母亲基金”申请表》后,提交给二级学院学工办;

2.学院初评:二级学院学工办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查与评定,确定1名学生名单后,于12月18日前上报学生处学生助学中心;

3.学生助学中心复核:学生助学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学生对照评审条件进行复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汇总提交给学校女工委;

4.确定名单与资助发放:学校女工委审核确定最终资助名单,组织召开资助座谈会,发放资助金。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截止日期:12月18日前

2.报送材料

(1)《岭南师范学院“爱心母亲基金”申请表》(纸质版)

(2)《岭南师范学院2018年“爱心母亲基金”资助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

3.联系方式

(1)地址:第一教学楼学生助学中心办公室

(2)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3183005

(3)邮箱:LNXSZXZX@163.com

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爱心母亲基金”申请表.doc

附件2:岭南师范学院2018年“爱心母亲基金”资助名单汇总表.xls

学生处

2018年12月14日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24048      电话:0759-318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