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勤工机构:
为了加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资助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8年7月5日—9月6日
二、评选项目
2017年度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对象
2017年在任的校院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学生干部,含自强社、校义工服务队总队、二级学院资助工作机构、二级学院义工服务分队等。
四、评选条件
1、任学生资助工作干部满1学年及以上;
2、思想觉悟高、态度端正、道德品质良好、文明守礼;
3、热爱集体,热爱资助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
4、工作认真负责、遵守纪律、业绩突出,得到广泛认可;
5、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在干部队伍中起模范带头与核心骨干作用。
6、学习成绩良好,无违规违纪行为。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可向所在机构或二级学院学工办申请。
2、学工办或各机构推荐。各二级学院学工办或各机构根据申请人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审、公示和推荐。
3、审核表彰。由学生助学中心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公示3日无异议后,在全校进行公开表彰。
六、名额分配
按2017年度在任学生干部人数的15%进行评选,具体名额见附表。
七、工作要求
1、各学工办(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评审。
2、请各学工办(机构)于9月6日上午将有关材料(评选公文、推荐名单、个人申请表、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学生助学中心,电子文档发送到LNXSZXZX@163.com。
附件:
1.岭南师范学院2017年度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
2.岭南师范学院2017年度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doc
学生助学中心
2018年7月5日
2017年度学生资助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 院 |
干部人数(人) |
名额分配(个) |
1 |
文传学院 |
63 |
9 |
2 |
法政学院 |
51 |
8 |
3 |
外语学院 |
16 |
2 |
4 |
教科院 |
30 |
5 |
5 |
美术学院 |
22 |
3 |
6 |
音舞学院 |
34 |
5 |
7 |
商学院 |
46 |
7 |
8 |
数计院 |
37 |
6 |
9 |
物理学院 |
23 |
3 |
10 |
信息学院 |
37 |
6 |
11 |
化学学院 |
44 |
7 |
12 |
生科院 |
59 |
9 |
13 |
体科院 |
41 |
6 |
14 |
机电学院 |
29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