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为了积极弘扬扶困助学的美德,我校女工委“爱心母亲”基金委托学生处学生助学中心评选优秀特困女生给予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8年12月14日—21日
二、评选条件
1. 本学年认定通过的特困生或因特殊情况(如突发事件)致贫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
2. 女生,优先考虑大一、大二年级;
3.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记录;
4. 诚实守信,感恩奉献,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品学兼优,上学年无补考重修记录。
三、资助名额和资助标准
每个学院1名学生,一次性资助1000元。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填写《岭南师范学院“爱心母亲基金”申请表》后,提交给二级学院学工办;
2.学院初评:二级学院学工办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查与评定,确定1名学生名单后,于12月18日前上报学生处学生助学中心;
3.学生助学中心复核:学生助学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学生对照评审条件进行复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汇总提交给学校女工委;
4.确定名单与资助发放:学校女工委审核确定最终资助名单,组织召开资助座谈会,发放资助金。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截止日期:12月18日前
2.报送材料
(1)《岭南师范学院“爱心母亲基金”申请表》(纸质版)
(2)《岭南师范学院2018年“爱心母亲基金”资助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
3.联系方式
(1)地址:第一教学楼学生助学中心办公室
(2)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3183005
(3)邮箱:LNXSZXZX@163.com
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爱心母亲基金”申请表.doc
附件2:岭南师范学院2018年“爱心母亲基金”资助名单汇总表.xls
学 生 处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