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学生综合测评工作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的主要方式方法,是加强和改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体现导向功能,影响深远。为规范做好2017-2018学年2015-2017级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综合测评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综测规定成立二级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本单位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指导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小组按规定进行组建,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学生更好了解工作条例,参加测评。
二、严格要求,规范操作
(一)依规执行,走足程序。严格依照《岭南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2018年修订)》(岭师学生〔2018〕268号)(以下简称《测评办法》)开展工作。二级学院、班测评小组研究制定的测评细则及有关补充规定,必须与《测评办法》相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对于学生干部的集体荣誉加分办法,建议参考综测的相关原则与规定,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做好校、院、班学生干部加分的统筹;如无法统筹,则严格按照《测评办法》规定执行。
(二)把握进度,按时完成。受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的截止时间限制,本年度综合测评须在2018年9月30前全部完成。各学院务必按照附件时间安排表的各个节点推进测评工作,只许提前,不许延后。鉴于9月22日开始放中秋假,各二级学院受理课程成绩和加分等原始数据截止日定为9月21日,逾期提交的新增加分不予受理。
三、明确职责,实施监督
1、二级学院、班测评小组的成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学生处将组织对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随机督查,如发现负责测评的学生干部等有违规、舞弊的行为,将对有关责任人追责。
2、二级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和监督小组成员要熟悉综合测评工作,组成要有代表性,要考虑学生干部和非干部的比例。
3、二级学院要根据全校综合测评工作时间表并结合本院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综合测评工作时间表。
4、二级学院学生干部能力考核加分由各二级学院学工办统一审核;学校团委、学生会、社联、青联等校级学生干部能力考核加分由校团委统一审核公示并下发二级学院执行;其余各单位学生干部能力考核加分由其工作所在单位统一审核公示并下发二级学院执行。各单位必须履行审核责任,严格按照《测评办法》对学生干部能力进行考核加分。对超标准加分意见,二级学院不予执行。各单位的加分意见务必在9月21日前下达至相关二级学院。
5、设立并公开综合测评工作的监督或咨询联系方式。学生集体或者个人在综合测评工作中遇到问题或有不同意见,可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反馈。反映情况的方式应以实名书面提交或当面提出为主。超出公示期或匿名提交的反映不予受理。
二级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由本学院公布,同时公布学生处相应的联系方式为:
信 箱:紫荆楼一楼学生处信箱(10号信箱)
电子邮箱: xgk10579@163.com
联系电话:0759-3183058
附件:综合测评工作时间表
学生处
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