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9-07-18 点击数:
学生[2019]26号
自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在宿舍管理检查中发现17名同学存在留置或使用违规电器违规行为,61名同学无故夜不归寝,13名同学超时晚归,这些行为违反了《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给学生公寓的安全秩序造成极大的隐患,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张可瑶等91名同学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
希望其他同学能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
附件:违纪学生名单和违纪事实
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9年7月17日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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