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17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粤奖助委〔2017〕2号)的通知要求,我校认真组织了候选人的申报与推荐工作。经过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生处组织集体评审等环节,拟推荐学生处陈永国和文学与传媒学院林苏红两名同志为“2017年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月5日—1月9日
公示期间,若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书面材料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郭曌汾
联系电话:3183005
电子邮箱:283504363@qq.com
学生处
二O一八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