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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学生处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1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岭师学生〔2018268号)的规定,学生处经过严格的程序,对八个学生机构的学生干部进行2018-2019学年任期考核评定及工作评优。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9918日至9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用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反映。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受理电话:3183058

公示期后由各二级学院学工办接收《2018-2019学年学生处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测评分数统计表》(见附件),并按有关规定执行。2018级助理班主任的综测加分情况由各学工办自行组织评定,并将加分结果报送思教科备案。

附件:2018-2019学年学生处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测评分数统计表


学生处

2019918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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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524048      电话:0759-318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