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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作者: 时间:2019-11-05 点击数:



截止2019111日,我处收到5位学生提交的解除违纪处分书面申请、每季度书面思想汇报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的书面意见。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岭师学生〔2017213号),现将5名学生名单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时间自2019115日至7日止。广大师生如对名单中学生解除违纪处分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名反映,签署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具体事实。逾期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彦老师(紫荆楼3061室,电话3183058


名单:

序号

学院

班级

姓名

学号

1

教育科学学院

2016级学前教育1

梁馨月

2016714138

2

教育科学学院

2016级学前教育1

2016714123

3

教育科学学院

2016级学前教育1

黄慧琳

2016714130

4

教育科学学院

2016级学前教育1

梁楚嫣

2016714113

5

教育科学学院

2016级学前教育1

冯敏婕

2016714145


学生处

2019115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24048      电话:0759-318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