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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2016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4-20 点击数:

学生〔2020〕4号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学校定于4月20日至531运用智慧学工系统开展2019-2020学年2016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测评指标与奖学金比例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育素质测评、智育素质测评、文体素质测评和能力素质测评四个指标四个指标分别15%65%10%10%。

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是2019-2020学年2016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评定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的专业年级学生人数的5%);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的专业年级学生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的专业年级学生人数的15%)

工作操作系统

本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工作智慧学工系统操作完成智慧学工系统与其他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智育素质测评”指标体系中的学习成绩分可以直接从教务系统抓取或导入,“德育素质测评”、“文体素质测评”和“能力素质测评”三个指标体系下的各项得分由学生在系统中提交支撑材料进行填报,由学院在系统中进行审批,系统最后生成综测成绩和奖学金结果。

三、工作日程安排

   (一)系统运用培训

为保证在智慧学工系统下本次测评及评奖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安排于4月20日下午线上对全体负责本次测评及评奖工作的辅导员老师进行培训。请负责老师在4月20日加入QQ群834975645。

(二)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日程安排

1、学院设置:4月21日0-24日18时,各二级学院成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研究制定测评加分细则及有关补充规定进行各项指标细致设置、专业班级合并或独立设置、可以进入综合测评的课程设置。各学院学工办于424下午下班前将《XX学院2019-2020学年2016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课程设置情况列表》(见附件)发学生处学生管理科邮箱:xgk10579@163.com。

2、学生申报:4月2418时-27日24时,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根据学院设置的细致指标填报相应加分项目的事项、分数和佐证材料,提交审核。

3、学院审核:4月24日-30日24时,辅导员对学生提交审核的各项指标得分进行即报即审。

4、学院第一次公示:5月4-6日,系统进行综测成绩计算,在学院进行第一次综合测评成绩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内学生可以提出异议,学院辅导员可对公示期内学生异议进行处理。

5、学院第二次公示:5月7-11日,学院对综合测评成绩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满后,学院将综合测评结果报送校学生处。

6、学校督查归档:5月12日,学校学生处对学院提交系统生成的综测成绩进行督查后系统自动归档备案。

(三)奖学金评定工作日程安排

5月13-21日,学校将智慧学工系统根据综合测评分数生成的《2019-2020学年2016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公示三天后将相应的签领表格上交学生处。

注:如遇节假日或情况变化,以上时间将另行调整。

四、工作要求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工作是对学在校期间基本表现的一次综合考量,是加强和改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体现导向,影响深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次测评及评奖工作

2、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岭师学生〔2018〕268号)规定,各学院组建的学院测评小组成员名单和研究制定的学院测评实施细则应上传到智慧学工系统

3、学生处、团委和二级学院等单位有权依据事实对个别学生提出加分或扣分意见。

4、有一门及以上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获一、二等奖学金;受纪律处分者,不能获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学金,德育测评等级不能高于及格。


附件:XX学院2019-2020学年2016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课程设置情况列表



学生处

2020419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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