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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卓越岭师”2020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张少华 时间:2020-06-05 点击数:

学生〔202016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卓越岭师学子,形成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为核心的质量文化。学校决定运用智慧学工系统开展”卓越岭师”2020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本部大二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和名额

“卓越岭师”大学生年度人物、“卓越岭师”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10名和“卓越岭师”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奖10名。从“卓越岭师”大学生年度人物中择优推荐参评省大学生年度人物。

三、评选条件

(一)评选要求

1.政治立场鲜明,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学习优秀。

2.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当代大学生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7 年起),且在近三年获得过“卓越岭师”“争先进”系列个人奖项。

4.已获得往届全省、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全省、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的不再参选。

(二)评选事迹类型

大学生年度人物的事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实践类: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环保等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做出积极贡献。

(2)学术科研类: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如在省级及以上赛事取得优异成绩;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文章;取得重大发明突破等。

(3)创新创业类:积极投身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自强不息类:直面逆境、不畏艰辛,身残志坚、积极乐观,自立自强、事迹感人。

(5)见义勇为类: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顾身,舍己救人。

(6)孝老爱亲类: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兄弟姐妹团结友爱,事迹突出、感染力强。

(7)全面发展类: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突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得广泛好评。

(8)多才多艺类: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在国际、国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四、工作操作系统

本次“卓越岭师”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在智慧学工系统(登陆地址: http://xg. lingnan. edu.cn)操作完成,(操作流程及方法请参照“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0〕8号

五、评选流程

(一)学院下发名额给学生进行申请(6月5日-6月8日)

二级学院用户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将名额下发给学生进行申请,确保下发到各班级;

(二)奖项申报(6月8日-6月10日)

有意申报“卓越岭师”大学生年度人物奖项且符合条件的个人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先进事迹介绍:要求包括事迹简介和事迹正文两部分。事迹简介200字以内,要充分概括个人突出事迹及成绩,事迹正文字数2000字以内,要求简明扼要、图文并茂、重点突出,层次分明,逻辑清晰。

2.证明材料:事迹材料中的发表文章、曾获奖项等事迹都需提供证明材料,其中发表的文章需提供杂志首页、目录页及文章首页扫描件,个人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3.图片资料:申报人要提供3张反映个人学习、生活和工作的相片。所有照片均为JPG格式,图像清晰,不小于2M。

(三)年级辅导员初审(6月8日-6月12日)

年级辅导员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行初审,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评选符合个人奖项名单;

(四)二级学院复核(6月13日-6月15日)

二级学院用户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行复核,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评定,并推选3名符合条件的个人进入学校评审,并将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完成无异议后方可作为正式推荐人选进入校级评审。

复核工作完成后,各学工办要组织3名推荐对象录制5分钟以内的个人展示视频。视频要求:格式MP4,5分钟以内、清晰流畅、声音清楚、光线充足、候选人穿着得体。因视频无法上传学工系统,视频由各学工办统一收集(文件名称命名为:“**学院“卓越岭师”大学生年度人物个人展示视频”)并发送到思教科邮箱:xscsjk@163.com。视频搜集完成截止时间: 2020年6月30日;

(五)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卓越岭师”评审委员会,对全校30名推荐对象进行材料审核,并评审产生“卓越岭师”大学生年度人物,其余20名推荐对象将根据评审结果分别获得“卓越岭师”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和“卓越岭师”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奖。

六、工作要求

1、学生要在系统内按要求填报,并上传附件佐证材料证明(无法提供证明的,由本人亲笔书写一份证明并签字上传,如与事实不符视为无效证明,取消该生该奖项资格);

2、评奖评优工作务必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在时间节点内完成,超时申报或审核视为无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思教科张老师    办公电话:3183751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6月5日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24048      电话:0759-318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