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0〕30号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2020年秋季开学,受疫情影响长期居家的学生返校后面临生活适应、课程考试、宿舍人际等多重压力,为减少疫情及其衍生问题对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避免学生因压力过大而导致极端事件发生,根据《广东省高校复学前后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指引》(粤教防组〔2020〕78号)的要求,各二级学院在秋季开学后要做好以下工作:
1.老生返校后心理健康排查,更新高关怀学生台账。
(1)开学后,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要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组成评估工作小组,对全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全覆盖、无遗漏的评估。重点关注以下学生:已被确诊有精神障碍,存在严重自杀意念或曾出现过自杀未遂行为,课程考试压力大,与家庭成员感情交流功能不畅, 经济困难,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与父母矛盾突岀,在疫情期间经历过应激事件且尚未康复,在最近调查中显示有明显抑郁情绪和身心问题的学生等。
(2)心康中心组织开展所有返校学生心理测查,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要对心康中心反馈的测查结果及时跟进,对需晤谈对象及时进行晤谈,摸清学生真实心理状态。
2.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
心康中心组织开展2020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配合组织学生参加测查和完成部分学生约谈。
3.做好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
(1)开学两周内,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对所管理的所有高关怀学生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详细了解学生居家情况、返校后适应情况,学习情况,情绪反应情况,若发现潜在风险需及时上报和处理。对存有重大风险不便返校的学生,要与学生和家长联系,了解学生心理状态。
(2)对于已经被确诊为有轻度精神障碍的返校学生,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提醒家长关注子女的定期复诊和规范药物治疗,启动危机预警四级网络加强在校期间日常行为的引导与监控,防范极端事件。休学学生如达到复学标准需返校的,须出具康复的合规证明,并履行相应的规范程序。对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应争取学生家长配合,及时转介至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
(3)发现苗头。近期学生可能出现无法重新适应学校集体生活、明显考试焦虑、宿舍人际关系紧张等问题,二级学院需调动辅导员、班主任、宿管员、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学生互助组织等,深入学生日常工作和学习生活及学生群、学生朋友圈、QQ空间中,一旦察觉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上报、研判和处置,不可麻痹大意。严格实施到课、归寝、考勤等学生管理制度,重点要加强宿舍管理,发现有学生缺勤、夜不归宿的,要及时跟进学生情况,及时谈话处理。按要求落实好学生心理危机月报制度。
(4)温暖关爱。注重人文关怀,解决心理问题也要解决实际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个别学生因多门课程不及格导致心理压力过大的问题;及时解决学生食宿、网络服务等生活问题,避免生活不顺引发学生负性情绪甚至继发极端事件。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实践活动。
各二级学院增开心理健康相关专题班会课及团体辅导等活动,指引学生在开学返校后保持学习和正常生活节奏,保持良好的人际沟通,坚持身体锻炼,调解自身情绪和应对心理压力;积极开展针对宿舍人际关系调适的心理健康活动,引导学生从居家生活状态逐渐适应宿舍集体生活状态,建立积极的宿舍人际关系,轻松、愉快、坚定、自信面对生活、面对挑战,处理好与家长、教师、同学的关系。
5.宣传推广学校心康中心的求助渠道。
向学生宣传推广学校心理咨询预约电话0759-3183626,也可通过“岭南师范心康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各二级学院对有心理咨询需求的学生、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耐心引导,提供本校心理咨询求助渠道,提高对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应答反应的速度,对有自杀意念和危害他人生命及公共安全征兆的个案及时报告,不得延误。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工作指引及时开展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对有自杀意念和危害他人生命及公共安全征兆的个案及时报告,对其他具有潜在风险的个案更新至心理危机高关怀学生台账,加盖公章于9月底报送至心康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nliwjyb@163.com。联系人:卢伊颖,联系电话:3183807。
附件:
1.岭南师范学院高关怀学生台账;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