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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晨光工程”早餐补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19 点击数:

学生【2021】11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为充分体现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温暖和关爱,我校将继续实施“晨光工程”早餐补助措施,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天都能按时吃早餐,强健体魄,有更好的精力投入到学习和生活中。现决定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晨光工程”早餐补助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1年3月

二、遴选对象与条件

1、2020-2021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3、道德品质良好,有较强的感恩奉献意识。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义工服务活动者优先;

三、名额分配

按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名额(详见附表1)

四、遴选程序

(一)遴选工作

1.个人申请(3月19-20日

需要申请“晨光工程”早餐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

2.民主评议(3月20-21日)

班级(或专业)成立“晨光工程”遴选评议小组,并召开会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早餐补助的学生进行评议和审查,确定初选名单后上报学院。

3.学院审查与公示(3月22日-24日)

二级学院召开评审会议,对初选名单进行核查,将确定的名单在本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2021年春季学期“晨光工程”早餐补助名单汇总表》(附表2),并于3月25日前加盖学院公章上报校学生助学中心,电子版发送到lnxszxzx@163.com。

4.学校复核与公布(3月29日-31日)

学生助学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后,在网上公布遴选结果。

(二)补助发放工作

“晨光工程”早餐补助将一次性发放到学生一卡通。学生持一卡通每日上午6:30—8:30期间到各大食堂购买不低于3元的早餐,每月消费记录满20次以上,以确保受助学生按时吃早餐补充营养。日消费不够3元或月消费不满20次的将按照《岭南师范学院“晨光工程”早餐补助实施细则》规定,取消该生受助资格。

五、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了解“晨光工程”的遴选事宜。

2.各学院应严格把关,开展遴选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晨光工程”早餐补助落到实处;同时应认真审核学生有无违规违纪记录,如在学校复核阶段,审核出学院上报的学生中有任何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将直接撤销该生受助资格。

六、其它事项

1.2021年春季学期“晨光工程”早餐补助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3月起至6月止,共4个月一次性发放到学生一卡通。

2.按照校园一卡通使用规则,受助学生不得把卡转借他人使用;一卡通一旦丢失,应立即申请补办。

附表1:2021年春季学期“晨光工程”早餐补助遴选名额分配表

附表2:2021年春季学期“晨光工程”早餐补助名单汇总表

2021年3月19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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