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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做好我校学生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19 点击数:

学生【2021】19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发挥国家助学贷款的教育帮扶、精准资助作业,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的政策目标,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一)助学贷款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12000元);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确定;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还本宽限期为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资助。

(二)助学贷款对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对象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预科生和研究生;

3.学生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包括首次贷款和续贷,首次贷款指之前年度未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首次申请贷款,续贷是指之前年度已经申请过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后续年度再次申请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手续包括学生申请、学校认定、县级资助中心确认贷款信息并签订合同、高校确认学籍和缴费信息、贷款发放、学生还贷等环节。高校在校学生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现场申请和确认,续贷须进行网上申请,再线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具体手续如下:

(一)学生申请

1.首贷申请。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大学新生和首贷在校大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https://sls.cdb.com.cn/)注册,并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未经预申请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并个人承诺。

首次贷款学生(含高校录取新生和高校在校学生)携带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和身份证明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2.续贷申请。我省已全面开展生源地用助学贷款远程续贷办理,续贷学生可自行选择远程续贷和现场办理两种模式。远程续贷办理流程:通过电脑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提交续贷申请-学生核实个人信息-选择办理模式(选择“线上签订合同”)-合同信息确认-身份认证-确认提交-接收回执验证码。

(二)学校确认信息

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入学后须及时将《受理证明》上交各二级学院学工办,各学院负责对学生的学籍和欠缴费用信息进行核对,汇总后提交给学校学生助学中心,学生助学中心进行了复核后,在10月10日前将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管理系统,确保学生成功贷款。

(三)助学贷款发放

高校录入《受理证明》相关信息后,学生贷款正式生效,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按程序将贷款拨付至学生支付宝账户,再划扣到各学校学费账户,用于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资金作为学生生活费。

(四)助学贷款查询

助学贷款发放后,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实时查看本人助学贷数发放、到期时间、利息计算等情况,借款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确认个人信息。

(五)学生还贷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还款分为正常还款(按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进行还款)和提前还款(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之前申请还款),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个人还款信息,并根据个人情况通过支付室、刷卡等方式偿还助学贷款本息。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有序推进,确保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式下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应贷尽贷”的政策目标。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影响

近年来,国家从延长助学贷款最长期限、降低贷款利率、允许按最高限额足额申办贷款、简化申贷手续、推进贷款合同电子化和远程线上办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惠民、便民力度。各学院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生预申请工作和远程续贷形式的宣传,进一步丰富宣传材料和宣传方式,通过悬挂条幅、制作展板、印发宣传材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和还款流程的宣传工作,提升宣传实效;尤其对粤东西北的贫困山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各地要重点开展走村入户、到班到人的政策宣传,确保学生和家长知悉贷款政策和办理流程、及时快捷办理贷款。

(二)加强政策指导,确保成功贷款

各学院应提醒需申办生源地贷款的在校生密切留意其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时间,以免错过办理时间。

因部分地区资助中心需学生提供“未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证明(个别地区有其特定要求的续贷申请材料版式),请各学生依据地区要求,填写《岭南师范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附件1)或各地区所要求的其他续贷证明材料,由各学院汇总审核后,填报《XX学院2021年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2021年5月21日前交学生助学中心,经学生助学中心审核确认盖章后,返还给各学院分发给学生本人。

五、联系方式

学生助学中心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759-3183005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

附件:

1.岭南师范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

2. XX学院2021年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学生信息汇总表

学 生 处

2021年4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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