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1〕28号
为了发掘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优秀学生典型,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优秀学生榜样,激励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艰苦奋斗、奋发成才,决定举办“牵手阳光——十大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过塑造一批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典型,宣传他们艰苦拼搏的先进事迹,在校园内营造昂扬向上的自强文化氛围。为深入开展“牵手阳光——十大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特制订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1年5月至9月
二、主办单位
学生处、校团委
三、评选细则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行为举止文明,道德品质优良;
2、有改变命运和克服困难的坚强精神斗志,有艰苦奋斗和艰难磨练的丰富人生经历,有勤工俭学和自强自立的典型先进事迹;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当年无补考、重修现象,成绩优秀,综合测评在年级里排名前15%。
(三)工作安排
1.成立“十大自强之星”评选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整体运作;
2.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顺序推报1-2名候选人,分别填写评选推荐表,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以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3.候选人经过学院公示后,将推报材料于5月21日前上交到学生助学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lnxszxzx@163.com;
4.组织评审会,评选出“十大自强之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确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向评委会提出。
附件:
1.岭南师范学院2021年十大自强之星推荐表
2.岭南师范学院2021年十大自强之星推荐名单汇总表
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