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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爱在广东”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12 点击数:

学生〔2021〕121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爱在广东”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的通知》,现开展相关作品征集活动。请各二级学院参照附件,按要求积极配合,动员学院各民族学生参与活动,并于10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作品推荐表(见附件1-3附表)、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送到紫荆楼303学生处思教科,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scsjk@163.com


联系人:莫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3183751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爱在广东”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的通知


学生处

20211013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爱在广东”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1年“爱在广东”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委托广东省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研究与指导中心(广州大学)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意义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高校学生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动各民族学生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促进各民族学生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构建起各民族学生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强化各民族学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的使命担当。

二、 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设“相遇广东”主题演讲征集、“相融广东”微视频征集、“相和广东”综合设计作品征集等3类活动,活动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3

三、奖项设置

每类活动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项。主办单位将遴选部分优秀活动成果进行展示和推广。

四、作品要求

作品须为学生原创,且独立完成,明确无知识产权纠纷,严禁抄袭他人作品,所有作品概不退稿。往年已送选的作品不推荐参评。

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书籍、报刊、杂志、影视、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发表的著作使用权,对被采用的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五、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加强工作统筹,把“爱在广东”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作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发动各民族学生参加活动,并安排专人做好报名推荐、遴选审核等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推荐作品的审核把关,确保作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

(二)请于10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作品推荐表(见附件1-3附表)、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4),存有word版作品推荐表、作品推荐总表和作品的U盘或光盘,寄送至广东省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研究与指导中心(广州大学),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榕轩6栋204室,邮编:510006。

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周中桅、王超,020-37627607

省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研究与指导中心(广州大学)王筱彦,18202066557


附件:1.相遇广东主题演讲征集活动实施方案

2.“相融广东微视频征集活动实施方案

3.“相和广东综合设计作品征集活动实施方案

4.2021爱在广东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作品推荐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21928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24048      电话:0759-318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