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1〕140号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安排要求的通知》,我校现开展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1日-11月4日
二、评审办法
依照《岭南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2021年修订)》(岭师学生〔2021〕110号)文件执行。
三、奖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每生每年2000-4000元,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三档,原则上不低于人均3300元/年,具体标准根据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人数确定。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类别
1.受助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附件1);
2.《2021-2022学年度岭南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及汇总表》的纸质版与电子版(附件2);
3.《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校验通过,学生顺序与附件2汇总表顺序一致)(附件3);
4.评审情况的总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原则、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共计*人,特困*人,比较困难*人,一般困难*人,金额*元)等情况(附件4);
5.无违规证明纸质版,学院自行收集申请学生名单,通过学校和学院违规记录、宿管中心等排查学生在本学年开学后至10月31日间是否存在违规违纪,在报送学校时仅需提供一张学院的无违规证明,需副书记确认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可参照模板填写(附件5)。
(二)报送时间
11月4日下午17:00前,各二级学院将需报送材料的电子版以“学院序号+学院名+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材料”打包发到邮箱zsqgzx@163.com,同时纸质版盖章交学生处学生助学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宣传到位。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悉国家助学金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评审通知要求,指导学生按时申报。
(二)严格评审,程序规范。评审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评审工作,评审结果须经过学院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并公示三日。
(三)保护学生信息安全。评审过程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妥善保管学生申请材料,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安全。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59-3183005,电子邮箱:zsqgzx@163.com。
学生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