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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标杆岭南” ——2021年学工盛典奖项评选的通知

作者:sjk 时间:2021-12-28 点击数:

学生〔2021160


校内学生工作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将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引向深入,推动各地各高校坚持守正创新,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启动开展2021年“标杆岭南”学工盛典奖项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标杆领风尚,初心耀岭南

二、参评范围

从事校本部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副处级及以下干部、辅导员和工勤人员。

三、评选项目及参评条件

(一)“标杆岭南”2021年学工人物奖

参评条件

奖项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在一线从事学生工作累计15年及以上(任职截止至20211231日),且未获得过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红棉奖。

3.热爱学生工作,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敬业爱生,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对学生工作有高度的职业认同感。

4.长期以来坚持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学生工作业绩突出。

金榕奖

1.现任专职辅导员,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师德师风优良,爱岗敬业,认真务实,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深受学生爱戴。

2.业务素质和专业素养良好,在参评年度辅导员业务素质测评中成绩及格(60分及以上,副处级不受此项限制),扎实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积极参加校级辅导员沙龙、讲座、论坛、嘉年华等“标杆岭南”领航计划系列活动,参评年度按要求提交校辅导员论坛论文和案例。任辅导员以来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

4.敢于担当作为,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脱贫攻坚、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重大工作推进中,在为建党一百周年献礼等活动组织策划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5.所负责的工作或个人影响获得业内肯定,有效提高学校学生工作美誉度者优先考虑。

辅导员年度人物奖

1.现任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级及以下干部和工勤人员,连续从事学生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师德师风优良,爱岗敬业,认真务实,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深受学生爱戴。

2.业务素质和专业素养良好,扎实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所负责的工作或个人影响获得业内肯定,有效提高学校学生工作美誉度者优先考虑。

学工奖

注:

1.人物类奖项每人每年申报不得超过1项,人物事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自2018年起),且近三年未获得过“标杆岭南”学工人物奖。

2.每届“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设奖一般不超过4人,获奖者由岭南师范学院校友发展基金会在黄刚校友捐赠奖金中奖励每人5000元。

3.奖项具体名称可视情况作调整,以实际颁奖奖项名称为准。

(二)“标杆岭南”2021年学工标杆奖

参评条件

奖项

获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者、获全国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一等奖者。

金标奖

获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入围奖”者;获全国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二、三等奖者;获广东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奖者;获广东省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一等奖者

银标奖

获广东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入围奖”者;获广东省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二等奖、三等奖者

铜标奖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单位按要求组织推荐上报。“标杆岭南”2021年学工标杆奖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推荐产生,无须个人申报。

(二)评审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突出工作实绩和育人成效,做到事迹突出,好中选优,宁缺毋滥,达不到条件的奖项可空缺。

(三)表彰宣传。党委学生工作部发文表彰。学工人物奖获奖个人优先推荐参评全省、全国相应奖项。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要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推进学生工作和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严格把握标准,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积极申报。

(二)获奖项目的个人要用心总结,按要求凝练和提交相关材料,积极参与相关影片的摄制。

(三)请各单位于202214日前,将相关推荐审批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教科,电子档发送到思教科邮箱xscsjk@163.com

(四)各学工办同时填写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统计表(附件5),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上报思教科,电子版发送到思教科邮箱。


联系人:莫海霞、林一帆   联系电话:3183751


附件1:“标杆岭南”2021年金榕奖申报推荐表

附件2:“标杆岭南”2021年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申报推荐表

附件3:“标杆岭南”2021年学工奖申报推荐表

附件4:“标杆岭南”2021年学工育人年度评选申报汇总表

附件52021年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统计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1228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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