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2〕18号
校内有关单位及老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通知》(见附件)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详情请参见附件。
二、名额分配及推荐程序
(一)我校可推荐1人。
(二)推荐程序。学校在个人自荐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条件进行审核推荐。
三、材料报送
请的有意向的个人,于4月14日前将《第四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046933822@qq.com。
联系人:卢伊颖,联系电话:3183807
学生处
2022年4月12日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