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2〕21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通知》(见附件)的有关要求,我校可推荐1人。我处在个人自荐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条件进行审核后,拟推荐郑剑虹教授作为第四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卢伊颖
联系电话:3183807
学生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