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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2022〕24号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真正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帮助,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岭南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试行)》,结合疫情常态化工作实际,现就2021-2022学年学费减免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减免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2022届毕业生。
二、减免条件
每人限申请一项(部分减免或全部减免),不可同时申请减免部分学费和全部学费。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减免部分学费:
1.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因父母一方有伤、亡、残、病而丧失劳动能力,无力支付学费的特困生;
2.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残疾军人,或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3.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减免全部学费:
1.本人或家庭突遭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陷入重大危机;
2.本人为孤儿,没有经济来源;
3.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烈士子女,或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三、减免额度
给予符合减免部分学费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班学生一次性减免学费2000元;给予符合减免全部学费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班学生一次性免当年学费。
四、减免人数
减免部分学费人数依照各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人数比例分配,具体名额见附件1。
减免全部学费人数不限制名额,根据符合条件人数确定。
五、 减免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请(5月17日-5月20日):凡申请该资助项目的学生,均需认真填写《2021-2022学年度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附件2),申请全部减免学费的同学填写《(全部减免)情况汇总表》(附件3);申请部分减免学费的同学填写《(部分减免)情况汇总表》(附件4)。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附上佐证材料。
(二)二级学院审核并公示(5月26日前完成):学院收到学生个人申请后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公示三个工作日,将学院公示通过的学生申请材料以及汇总名单交至学生助学中心;
(三)学校审批并公示: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六、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该资助项目
(一)本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而被处罚的;
(二)本学年累计有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三)已享受其他同类学费资助的,不再重复享受学校的学费减免资助。
七、材料报送
5月26日前,各二级学院收集学生的申请表与佐证材料,填写《汇总表》(附件3和4)并形成工作报告(格式见附件4),交至学生助学中心,汇总表(附件3、4)及工作报告电子版以“XX学院2021-2022学年减免学费工作材料”为主题发送至邮箱lnxszxzx@163.com。
联系人:李映葵
联系电话、地址:0759-3183005/第一教学楼一楼中厅
附件:
1.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学费减免名额分配表
2.岭南师院2021-2022学年度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
3.(全部减免)情况汇总表
4.(部分减免)情况汇总表
5.XX学院2021-2022学年学费减免工作报告
学生处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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