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3〕27号
根据《关于申报我校名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的要求(学生〔2023〕20号),经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等程序,4个工作室入选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对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岭南师范学院名辅导员工作室拟建设名单
序号 | 工作室类型 | 工作室名称 | 学院 | 主持人姓名 |
1 | 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室 | “红星筑梦” 名辅导员工作室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黄秋洁 |
2 | 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工作室 | “‘岭’你入职” 名辅导员工作室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潘晓艳 |
3 | 大学生社区文化工作室 | “春雨田” 名辅导员工作室 | 地理科学学院 | 许恩兰 |
4 | 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室 | “‘岭’路人” 名辅导员工作室 | 化学化工学院 | 刘晓颖 |
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其考核与评估采用中期考核以及期满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工作室建设满一年时,工作室须提交中期考核总结,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其进行中期考核。在工作室建设周期结束前,工作室须提交工作总结、汇报PPT及其它相关材料,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其进行期满考核。
公示期为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逾期不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林老师
联系电话:0759-3183751
学生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