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学校主页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3年暑假学生离宿和留宿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20 点击数:

关于2023暑假学生离宿和留宿安排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2022-2023、2023-2024学年校历,学生放假时间为2023年7月8日起至8月31日止,现将学生暑假离宿和留宿事宜通知如下:

  • 离宿安排

(一)未申请留宿的同学于2023年7月8日前离宿 (如有变动,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暑假期间可能对宿舍进行维修、维护,请务必将贵重物品带离宿舍,离宿前开展一次彻底的宿舍清洁卫生,归置好个人物品,以防潮湿霉变及招引鼠蚁。

(三)最后离开的同学必须关(锁)好门窗,切断水电,到苑区值班室登记关电并妥善保管好宿舍钥匙。

二、留宿条件

(一)参加学校、学院安排的工作,社会实践,考研、考公、考证等需留校备考,可申请留宿。

(二)住宿实行集中管理。每间宿舍留宿学生不能少于二人,如宿舍只有一人申请留宿,学生需自行联系宿舍合住,在申请表格中注明。

(三)以下情形不予留宿:

1、本学期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受通报批评、进入处分程序或已被处分者;

2、二级学院认为不适宜假期留宿的同学;

三、可申请留宿时段

2023年7月9日至8月31日。

四、申办留宿程序

1、学生申请。以申请留宿的宿舍为单位(2人以上),选一申请负责人发起申请,填写所有成员的信息。具体渠道是:申请负责人登陆“岭南师范学院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学生服务”→“学生假期留宿申请”,填写申请、上传“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假期留宿承诺书”于6月24日下午5:00前将申请转给下一流程——二级学院审核。

2、二级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按照留宿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严格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填写审核意见(审核不通过的,在《申请表》上写明原因),于2023年6月28日下午5:00前转给第三个流程——苑区审核。学院在苑区审核完成后,6月29日前填写《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假期留宿汇总审批表》,并加盖学院公章送到公寓中心(学生公寓尚德苑102)。

3、苑区审核。学生公寓苑区主管按照留宿条件,核查学生是否违纪、是否符合留宿条件,审核后填写“审核意见”,于2023年7月4日前结束审核流程,完成后将留宿名单发给门禁办公室。

五、留宿纪律要求

(一)留宿学生必须服从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住宿。

(二)留宿中途离校要履行离校报备手续并到苑区值班室登记。

(三)留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公寓的各项管理规定并履行留宿承诺,凭个人一卡通刷卡出入苑区;无门禁苑区凭校园卡核对留宿名单出入,每天上午10点前到苑区值班室签到。

六、工作要求

1、强化教育,明确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留宿学生的纪律和安全教育,明确校规校纪和《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

2、严格管理,确保安全。各单位严格办理留宿申请审批手续,严把审核关,学生逾期申请概不办理;办理了留宿手续又不留宿的同学,必须离宿前到苑区办公室办理核销手续,否则取消下学期的留宿申请资格。二级学院要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制定留宿学生信息台帐,掌握留宿学生行踪和健康状况。

3、充分准备,优化服务。学生公寓中心在假期要做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为学生提供优质的住宿服务。

                 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处                                    2023年6月20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24048      电话:0759-318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