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3〕93号
各学工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稳步推进“新学工”建设,培育卓越集体和个人,进一步推动优良学风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卓越岭师”培优计划评选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班集体奖项评选对象为我校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科生班集体。
(二)个人奖项评选对象为我校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和评选程序
班集体奖项设先进班集体奖和卓越班集体;学生个人奖项分为“争先进”和“育卓越”两个系列个人奖项;各奖项具体评选条件和程序见《2022-2023学年度“卓越岭师”培优计划“争先进”系列奖项评选工作方案》和《2022-2023学年度“卓越岭师”培优计划“育卓越”系列奖项评选工作方案》(附件1和2,以下简称《方案》)。
三、评选工作要求
1.各学工办务必按《方案》的时间节点推进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并做好公示。
2.各学工办要做好评选的宣传发动,在组织做好线上申报、评审的同时,配合组织开展线下的竞争性汇报、民主评议和事迹宣传,通过评优总结育人经验、树立卓越典型、推动学风建设。
3.有意申报奖项的学生集体和个人要按时、按程序在智慧学工系统提交参评申请,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逾期申报或没有佐证材料的申报无效。
联系人:莫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 3183751
附件:
1.2022-2023学年度“卓越岭师”培优计划“争先进”系列奖项评选工作方案
2.2022-2023学年度“卓越岭师”培优计划“育卓越”系列奖项评选工作方案
3.操作流程及方法
学生处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