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4〕14号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为了落实学校《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进一步做好清明节前后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对应补上4月5日(星期五)的课。
二、深刻认识学生安全工作重要性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安全工作摆在教育强国建设更突出位置,时刻把学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健全落实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强化安全教育
健全学生安全教育机制、安全防控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舆情与安全信息掌控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认真落实好节前、节中和节后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掌握学生离校与安全返校情况,针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引导和保障学生安全度假。各学工办要严格执行小长假期间的值班制度,全体辅导员要保持通讯畅通。
1.注意人身安全。提醒学生不要到缺少安全保障区域,不要到违规自建房的商店、旅馆、网吧、饭馆、影院等场所消费,特别注意避免误入传销组织。
2.加强文明祭扫宣传教育。倡导绿色文明的祭扫新风,远离火灾危害和环境污染。切实增强学生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文明祭拜,谨防山火,绝对服从防火人员的管理,为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作用。
3.注意饮食健康安全。进入春季,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速度加快,细菌性食物中毒进入高发期。提醒好学生关注、预防登革热、流感、新冠病毒感染、诺如病毒、水痘、猴痘等传染病的传播,学习常见传染病防控科普知识,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4.注意交通安全。提醒学生不乘坐无运营许可证的交通工具,不租用、乘坐超标电动车,不违章拉设电线给电动车充电,不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楼梯口、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毕业班同学在校园拍摄毕业照期间,注意不要占用行车道,注意往来交通车辆。
5.注意财物安全。提醒学生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特别在运动场所运动期间要先行安排好财物保管。不在宿舍留置和使用违规电器,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关闭宿舍电源、水源,注意防火、防盗,以确保宿舍财产安全。拒绝不当得利,谨防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求职诈骗和不良校园贷陷阱等。
6.注意网络安全。网络空间是法治空间,互联网信息传播有法有规可循。造谣传谣都是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提醒学生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7.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春季是学生心理问题高发期,要结合实际开展心理育人活动,培育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密切家校联系,引导家长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努力构建和睦的亲子关系;持续关心关爱重点学生群体,做好心理引导和调适工作,确保学生心理健康。
四、做好节假日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各二级学院需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寒假期前后常见传染病防控,要加强假期结束后返校学生的健康监测,落实健康自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措施,严防校园发生聚集性疫情。
对请假到期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各学院要及时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并督促学生返校。严格规范和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对无正当理由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落实清明节期间值班制度
清明节期间,各学院要强化值班值守、信息报送、落实责任,学工队伍要处于激活状态,分工到人,管到每个学生,做到每个学生都要有人管、有人联系,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核实、迅速上报、果断处置。
如上级有新的要求,按上级最新要求执行。
学生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