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4〕102号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和《岭南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2021年修订)》文件精神,我校新增41名国家奖学金名额,第一批已通过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初审的学生,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条件者也可提出申请,但不得出现同学年内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重复获奖情况。基于此,学校于2024年10月-11月组织开展了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补充评审工作,以及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工作。
经过个人申请,学院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整理与汇总、组织民主评议、向学院评审工作组提交评议小组评审意见,学院评审工作组评审确定初审名单,报学院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议,公示,学生助学中心复核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拟补充推荐陈佟昕等41名同学参评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名单详见附件1;拟补充推荐刘凌嘉等9名同学参评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详见附件2;拟推荐陈妹等2638名同学为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其中特别困难等级学生资助金额为4200元/生/学年,困难等级学生资助金额为3200元/生/学年,一般困难等级学生资助金额为2500元/生/学年,未认定困难等级的2024级新疆高中班毕业生计划学生、定向新疆协作计划学生资助金额为3700元/生/年,名单详见附件3。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11月13日-11月20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学生助学中心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759-3183005
附件:
1.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第二批)
2.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第二批)
3.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
学 生 处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