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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关于做好岭南师范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4-17 点击数:

学生〔202516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生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负责任、强能力、善创新”的优秀毕业生,鼓励学生践行“崇德、博雅、弘志、信勇”校训精神,根据《岭南师范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岭师学生〔2017〕13号)规定,现启动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5届全日制本科、小学教育(全科)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人数

不超过本学院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

三、评选程序

1.名额下发学生处下发二级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二级学院将名额下发给各班级,通知学生进行申请。

2.学生申请(更新):4月17日-5月9日,填写《岭南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审批表》(附件2)及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岭南师范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逾期不报或不按要求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填报说明:

1)专升本专业、专科专业毕业生参评条件参考《岭南师范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岭师学生〔2017〕13号)(附件1),由于其学制为2年,所以对原参评条件中所列数量指标作适应性调整,具体见附件2

2)附件2、3均需要采用A4双面黑白纵向打印;

3)附件2自评中所选须提交的佐证材料的格式须设置为A4彩色纵向排版,按照表格【佐证材料】文字提醒制成对应的PDF文件;

3.学院初评(更新)二级学院评定小组对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按条件与名额要求完成如下初评工作:

(1)在学生上交的《岭南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审批表》手写学院具体推荐意见,评选出推荐人选,并将名单汇总填入《**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4)(A4双面纵向黑白打印)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

2)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上交的《岭南师范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手写学院意见;

3)将附件2、3、4完成签名、盖章,按推荐序号排序,在5月16日前将纸质版送学生管理科(紫荆楼303-2);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附件4电子表格(非扫描件)、入选学生的佐证PDF材料(命名为:推荐序号+学生姓名+学院)5月16日前一起发送到学生管理科邮箱xgk10579@163.com。

4.学生处审核:学生处汇总二级学院推荐名单,依据评审办法审核附件2、3、4及佐证材料拟定复审后的推荐名单,学生处官网面向全校公示5天。学生处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5.学校发文:通过学校审议的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布由学生处印制奖状,发放给获奖学生。

6.归入档案:学生处将二级学院上交的《岭南师范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工作要求

1.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办法,把好材料审核与评选推荐关,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2.各学院务必组织学生按本通知及各项附件要求完成个人申请,并按时完成学院的材料审核和报送工作。

3.学校评选结果公示后,被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如有能取得学位证书或者不能顺利毕业的,有违纪行为等问题的,一经核实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监督与咨询方式

学生管理科(紫荆楼303-2)

许老师  0759-3182099(工作日)


附件:

      1.岭南师范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岭师学生〔2017〕13号)

2.岭南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审批表

3.岭南师范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XXX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学生处    

20254月17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24048      电话:0759-318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