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5〕29号
根据省厅工作要求,结合《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粤财规〔2021〕1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岭南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2024年修订)》(岭师学生〔2024〕14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学生处于4-5月份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经过个人申请,学院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整理与汇总、组织民主评议、向学院评审工作组提交评议小组评审意见,学院评审工作组评审确定初审名单,报学院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议,公示,学生助学中心复核,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等程序,推荐欧小倩等192名同学为2024-2025学年度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其中本学期资助发放金额为:特别困难等级学生2100元/生,比较困难等级学生1600元/生,一般困难等级学生1250元/生。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5月29日-6月5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学生助学中心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759-3183005
附件:
附件1.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新增受助学生名单
学生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