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5〕82号
各学工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测评与预警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了解和掌握2025年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排查新生心理问题,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做好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防御工作,我校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于10月9日至10月14日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测试工作,测试后进一步组织约谈筛查工作。
一、 测查对象
2025级新生;2023级专升本学生;研究生新生。
二、施测方式
以班级为单位,于第5周(10月9日至10月14日)《大学生心理健康课》课堂上进行手机测试(2023级专升本学生、研究生新生需在此期间自行完成测试)。
三、施测要求
1、统筹监督。请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统筹落实本学院心理测查工作。通知务必落实到班,同时跟进测试进度,做好测试考勤,确保本学院全体新生按时完成测试。
2、集体施测。须以班级为单位集体施测。测试前须由心康课科任教师宣读《2025级新生心理测试说明书》,要求学生认真按照说明指引进行测试。
3、及时反馈。如遇到学生无法顺利进行测查的情况,须由班级心理委员(未设心理委员则由班长负责)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好《心理测试问题登记表格》,并以“学院+班级+2025心理测试问题登记表”命名发送至邮箱xkzx3183626@163.com,心康中心将于当天进行后台处理。
4、测试后由心康中心与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共同完成进一步的约谈筛查工作。
心康中心联系电话: 3183807(李老师)。
学生处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