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5〕115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培养质量,发挥研究生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聘用
1.助研和助教岗位:由二级学院根据教师的教学科研情况和工作要求,自行合理安排助教和助研岗位人数。
2.助管岗位:根据各单位需求,结合实际情况设岗。主要是协助完成行政管理、服务和技术支持等工作。
3.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主要协助开展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聘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二、岗位申请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学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2.政治素质合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学习成绩优良;
3.身心健康,踏实认真,学有余力且征得导师同意;
4.符合岗位招聘其他条件;
5.要求“三助”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二)助研、助教岗位条件
助研、助教岗位除满足基本条件,需满足各二级学院自定条件。
(三)助管招聘条件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需满足“勤工助学岗”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每名学生每年只限申请一个校内固定岗位;
3.满足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
(四)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我校全日制研究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2)课程成绩优良,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能合理平衡学业与工作任务。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认同学校办学理念,自愿投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3.核心能力要求:
(1)善于倾听学生诉求,能有效搭建学生与学校、老师之间的沟通桥梁,具备处理学生日常矛盾和突发问题的应急反应能力。
(2)具备策划、组织学生主题教育活动、文体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的能力,能有序开展班级建设、学风建设等工作。
(3)对学生工作有热情、有耐心,能主动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情况和生活状况,切实履行辅导职责。
(4)能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积极配合学院学工团队开展工作,服从统一安排,与其他辅导员协同完成各项任务。
三、岗位聘用程序:
(一)申请设岗。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申请设置“三助一辅”岗位。
(二)公布岗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各用人单位岗位申请,结合实际确定并公布全校“三助一辅”岗位。
(三)研究生应聘岗位。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申请相应的岗位。
(四)录用。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聘任要求,对应聘研究生进行考核、面试,择优录用,确定上岗人选,并开展岗前培训,并向研究生管理部门报备。
四、津贴标准及发放:
按照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第三章要求执行:
1. 助研和助教岗位由各二级学院招聘,发放工资,并向助学中心报备。
2.“三助一辅”津贴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工作时长按实际累计,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对于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经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工作时长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
五、工作流程及材料报送:
1. 各单位统计好“助管”岗位需求设立人数,请于2025年11月3日下午17:00前将《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立申请表》(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助学中心(教一中厅),扫描版发送至邮箱XSZXZXQGZXGW@163.com。最终设立岗位将于2025年11月4日公布。
2.“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人需填写好《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3),研究生导师、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研究生辅导员收齐后于2025年11月7日下午15:00前将纸质版交到学生助学中心备案,电子版以“单位名称+研究生‘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人员报名表”命名发至邮箱XSZXZXQGZXGW@163.com。
3.“助研”和“助教”岗位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聘用、发放工资,于2025年11月20日下午18:00前将《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助研”和“助教”岗位人员信息报送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学生助学中心存档,电子版以“学院名称+研究生“助研”和“助教”岗位人员信息报送汇总表”命名发至邮箱XSZXZXQGZXGW@163.com。
六、注意事项
1.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聘用期间,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岗位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如有违反,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任协议,并报学生助学中心备案。
3.岗位工作期间,研究生应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岗位工作与学业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4.设岗单位负责受聘研究生的教育、指导、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受聘研究生应当认真完成岗位任务,虚心接受指导、教育,自觉接受考核。
七、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3183005
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管理办法(试行)》
2.《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立申请表》
3.《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人员报名表》
4.《岭南师范学院研究生“助研”和“助教”岗位人员信息报送汇总表》
学生处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