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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6-18 点击数:

各学工办:

据我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开展201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评选条件如下

1、综合测评四年总评名次在10%以内;

2、英语统考及计算机统考均通过本专业所要求达到的级别;

3、实习成绩优秀;

4、毕业论文(设计)优秀;

5、获得学士学位;

6、在校期间无违纪,无补考现象。

请各学工办按照上述条件进行优秀毕业生评选,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于6月23日下午5点前送到紫荆楼303思教科。

学生处    
2015年6月18日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24048      电话:0759-318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