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5-06-18 点击数:
各学工办:
据我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开展201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评选条件如下
1、综合测评四年总评名次在10%以内;
2、英语统考及计算机统考均通过本专业所要求达到的级别;
3、实习成绩优秀;
4、毕业论文(设计)优秀;
5、获得学士学位;
6、在校期间无违纪,无补考现象。
请各学工办按照上述条件进行优秀毕业生评选,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于6月23日下午5点前送到紫荆楼303思教科。
学生处 2015年6月18日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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