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1〕85号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工作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基本表现的一次综合考量,是加强和改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为顺利开展2020-2021学年2018-2020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测评时间:2021年9月17日至9月30日
2.评奖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1月22日
二、测评工作日程安排
整体测评起止时间:9月17日—9月30日
1.学院设置阶段:9月17日—9月20日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研究制定测评加分细则及有关补充规定,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行德、能、体三个指标基础分、加分、减分的设置,进行参评学生的班级分组、人员调整的设置。
2.学生填报阶段:9月21日—9月24日
学生根据学院设置的指标评分项进行填报,并提交审核。
3.学院审核阶段:9月21日—9月25日
各年级辅导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和各项指标得分进行审核。同时将要纳入综测计算的课程成绩整理并导入系统(9月24日前完成)。
4.学院公示:9月26日—9月28日
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综测成绩计算,学院进行综测成绩公示,公示期内学生核对成绩信息,提出异议,学院(系统中学院用户)进行异议处理。
5.督查归档:9月29日—9月30日
学校对系统生成的综测成绩进行督查归档,如有误驳回学院处理,如无误本次综合素质测评结束。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日程安排
1.10月18—20日,将《2020-2021学年2018-2020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公示三天。
2.10月21—24日,学院将系统导出《岭南师范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签领表》发放给学生签字。
3.10月25日前,学院将全部班级的签领表加盖学院公章交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学工办要高度重视,按照《岭南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岭师学生〔2018〕268号)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日程安排中各时间节点做好本次测评及评奖工作。
2.以9月12日为限,教务系统未登记的课程成绩不纳入本次综测计算;各项加分材料以9月18日为限,逾期不受理。
3.学院设置直接影响综测的准确性和后续奖学金的计算。各学院须充分认识学院设置环节的重要性。学院逾期不设置,系统将按默认状况进行综测,学校也不再受理学院设置更改,由此带来的责任和影响由相应学院负责。在学院设置阶段须注意:
(1)提前核实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的学生是否参加本次综测,若不参加本次综测须删除,若跨学院移动学生需要另行提交学校用户进行设置;
(2)核定哪些专业需要重新分组进行综测,在系统中进行分组;
(3)在限时内完成智慧学工系统综合测评模块中参评学生调整设置、班级分组设置,以及德、能、体三个指标基础分、加分、减分的设置。
4.有一门及以上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获一、二等奖学金;受纪律处分者,不能获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学金,德育测评等级不能高于及格。
5.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管理办法(试行)》(岭师体育〔2019〕86号)第十四条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学生体质测试成绩75分及以上方可参加各种荣誉称号和各类奖学金的评选。
6.本次测评及评奖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同学学习先进,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着力推进学校学风建设。
学生处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