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1〕136号
各二级学院:
学校2021-2022学年第一期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会议拟于11月初召开。会议上会材料的收集在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下午5:00截止,逾期不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谨细致,切勿遗漏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排查本学院学生中是否有违纪处分学生和到期解除处分学生。
1.对已认定的违纪事实要按照《岭南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2017年修订)》(岭师学生〔2017〕213号)给予相应的处分。
2.对处分到期解除的学生要提醒学生提出处分解除的申请。切勿遗漏对复学等异动学生的解除提醒。
3.对处分到期解除又尚未具备解除条件的要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加盖学院公章)。
二、严格审核,程序得当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违纪处分学生和到期解除处分学生的材料核查工作,确保材料真实有效,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做到处理程序得当。
1.学生违纪处分和解除处分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如发现弄虚作假、漏报、错报情况,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2.按照时间节点和操作要求在智慧学工系统中完成违纪处分的发起审核和解除处分的审核工作,上传证明材料确凿充分;
3.将处分及解除处分相关证据、证明材料于2021年11月4日(星期四)下午5:00前交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材料用于会上审阅,会后退回二级学院存档。(联系电话:张老师,3183058)
学生处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