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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作者: 时间:2019-05-17 点击数:

截止2019515日,我处收到15位学生提交的解除违纪处分书面申请、每季度书面思想汇报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的书面意见。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岭师学生〔2017213号),现将15名学生名单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时间自2019517日至521日止。广大师生如对名单中学生解除违纪处分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名反映,签署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具体事实。逾期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彦老师(紫荆楼3061室,电话3183058

 

名单:

序号

学院

姓名

学号

1

化学化工学院

林侦国

2015404145

2

美术与设计学院

黄婷婷

2015544121

3

体育科学学院

刘尤强

2017434223

4

体育科学学院

陆志强

2017434224

5

体育科学学院

黄子聪

2017434210

6

体育科学学院

邓煜豪

2017434203

7

体育科学学院

蔡成强

2015434301

8

体育科学学院

庞有为

2015454126

9

体育科学学院

陈祈斌

2015454103

10

音乐与舞蹈学院

2015564222

11

音乐与舞蹈学院

陈思静

2015564108

12

音乐与舞蹈学院

区学营

2015564114

13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5224427

14

数学与统计学院

戚以鹏

2015234146

15

商学院

李观锦

2016124111

学生处

2019517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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