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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岭南师范学院2019届毕业生文明离宿评估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5-20 点击数:

关于开展岭南师范学院

2019届毕业生文明离宿评估的通知


学生201921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生文明离宿工作,确保2019届毕业生顺利、安全、有序、文明离校,根据《岭南师范学院毕业生文明离宿管理规定》特制订《2019年毕业生文明离宿评估方案》,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方案的各项要求,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我校学生公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为实现学校“全力以赴申硕,决胜2020!”核心目标做贡献,共同做好2019届毕业生文明离宿工作。

一、评估内容:

1.毕业生宿舍内外卫生情况。

2.毕业生宿舍设备设施完好率。

3.毕业生在宿舍的纪律情况、毕业生按时离宿率。

二、评估时间:5-6

三、评估办法(2019年毕业生文明离宿方案)

毕业生离宿评估打分按100分制计算。


(一)第一阶段(523日-614)即广泛动员、积极宣传阶段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和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学生充分了解评估方案的内容要求,认识到活动的重要意义,并进行通知检查和突击检查,该阶段评分占20%,(其中通知检查分数占10%,突击检查分数占10%)。具体评分标准及参加人员见下文

1.第一阶段学生宿舍检查评分标准:

总分

标准

分数

100

1.门窗、床上、地面干净无尘;天花墙角无蛛网;厕所、冲凉房无污垢、阳台无青苔

90-100   (优)

2.门窗、床上、地面干净无垃圾;天花墙角偶见零星蛛网;厕所、冲凉房污垢、阳台青苔不明显

80-89  (良)

3.门窗、床上、地面基本干净,无明显垃圾堆积;天花墙角蛛网较少;厕所、冲凉房有少量污垢、阳台有少量青苔

70-79   (达标)

4.门窗、床上、地面有积尘垃圾堆积;天花墙角蛛网较多;厕所、冲凉房有大片污垢、阳台有大片青苔

50-69   (不达标)

评分说明:任何一项标准内有两项以上(含两项)达不到要求,评分自动降低一个档次;宿舍内学习桌、衣柜、墙壁有全覆盖型张贴,则自动降为不达标。

2.通知检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管理人员

3.突击检查参加检查人员:学生处领导、二级学院副书记、辅导员及学生公寓管理人员。

(二)第二阶段(617日-624)即整改落实毕业生文明离宿验收阶段,该阶段评分占30%(具体评分标准及参加人员见下文):

1.第二阶段宿舍检查评分标准

总分

内 容

办 法

100

1、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无破坏公物现象(交换机、床、台凳、书架、行李架、门锁、电线、风扇、电话机、饮水机等完整);自觉配合管理员搞好家具、设备、设施验收工作,家具、设备、设施损坏率为0。(30分)

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计数据为标准。家具、设备、设施损坏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不足1个百分点按1个百分点计)在最后总平均分扣1

2、指导毕业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宿管人员的管理,按时归宿,按时作息,无打麻将和赌博行为,无留宿异性和外来人现象,无起哄或向楼下、窗外摔东西、泼水现象,无酗酒、斗殴现象;无在走廊、阳台烧东西行为;房间钥匙退还率100%。(50分)

查看苑区登记记录及统计数据,有一项违纪情况在第二阶段总平均分扣1分;房间钥匙退还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在最后总平均分扣1

3、认真组织毕业生有序离宿、有专人负责管理最后两天毕业生离宿工作,按时离宿率100%。(20分)

查看苑区在封舍后的统计数据,按时离宿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在第二阶段总平均分扣1

2.统计检查人员: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各苑区主管。

(三)第三阶段(625日-627):验收阶段。

1.对毕业生房间进行普查,评比标准按照《第一阶段学生宿舍检查评分标准》。

2.第三阶段检查时仍有毕业生在原宿舍住宿的在文明离宿工作评估得分总平均分中扣分,标准按每人2分扣除。

3.参加人员: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管理人员。

(四)综合评分的计算方法。

综合评分=第一阶段得分×20%+第二阶段得分×30%+第三阶段得分×50%-扣分,最后得分70分以上(含70分)为达标,70分以下不达标。

四、荣誉设置及激励办法:

综合评分达到70分及以上(含70分)的二级学院为文明离宿工作达标单位,在年未学工绩效考核中(学生公寓管理部分)记5分;综合评分70分以下的为文明离宿不达标单位,在年未学工绩效考核中(学生公寓管理部分)记-5分。文明离宿工作评估得分居于前六位的二级学院为文明离宿工作先进单位,在年未学工绩效考核中(学生公寓管理部分)达标宿舍记分基础上按如下标准加分:第一名加5分,第二、三名加3分,第四-第六名加1分。获先进单位荣誉的二级学院,在2019年度星级宿舍的推荐数量将增加1间、文明宿舍数量提高10个百分点,不达标的学院星级宿舍推荐数量减少1间、文明宿舍数量降低20个百分点。

毕业生宿舍检查的评分结果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及存在问题对外公布并抄送校主管领导、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等。

本通知解析权归学生处。


              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9520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24048      电话:0759-318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