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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推荐学生参加广东省教育厅2019年“助梦扬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的通知

作者:学生助学中心 时间:2019-04-04 点击数:

关于遴选推荐学生参加广东省教育厅2019年“助梦扬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的通知

学生[2019]12号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9]35号)的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开展的意义

按照省教育厅的整体工作部署,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构建资助育人质量体系,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是当前学生资助工作重点。资助我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让这部分学生获得平等、多样、优质的学习教育机会,增强爱国主义和中国梦教育,拓展他们的眼界、丰富学习阅历、提升综合素质,让他们成为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的栋梁之才,是国家共享发展理念在学生资助工作中一种新的体现方式。项目的实施将会在我省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树立榜样,鼓励和激发他们全面发展的动力,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和高校资助育人的新模式。

二、申请对象及遴选

(一)申请对象基本条件

申请“助梦扬帆”项目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素质良好;

3.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4.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良好,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5.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在校期间未有过出国经历。

(二)遴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撰写1000字以内个人事迹材料。

2.学院评选推荐:学院组织评选工作,从申请学生中择优推荐1名学生,上报名单(附件1)至学校学生助学中心。

3.学校评选、公示与上报:学生助学中心组织评选工作,汇总二级学院推荐名单,组织参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方案详见附件2,经面试择优推选出1名学生,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三、组织形式及经费构成

(一)组织形式及时间

经各高校遴选推荐的学生,省教育厅将根据情况分批安排赴学术水平较高的国家进行学术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学习,时间一般安排在暑假期间(7-8月),时间约为10-15天,项目由省教育厅按有关规定委托相关国际交流服务机构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经费构成

参加海外研学项目的学生国际往返交通费和在境外的交流活动、食宿、交通、保险医疗等费用由省教育厅和高校资助。省教育厅为参加研学项目的每名学生资助经费1万元,学生所需其余费用(含海外研学团费、办理签证费用、参加行前培训所发生的交通和食宿等费用)由高校负责资助补足。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从落实教育公平和实现共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研学项目的重要意义,要精心组织遴选工作,广泛发动宣传、及时公开评选信息,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请各学院务必于4月12日前将推荐学生名单(附件1,加盖学院公章)和事迹材料的纸质档上交到学生助学中心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档至邮箱LNXSZXZX@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全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3183005

附件:

1.附件:广东省2019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学生名单.xls

2.岭南师院2019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面试方案

3.个人1000字以内主要事迹材料要求

学 生 处

2019年4月2日

附件2:

岭南师院2019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遴选面试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9]35号)的要求,学生助学中心将组织二级学院推荐的候选学生进行面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面试时间:2019年4月底(待定)

二、面试地点:待定

三、面试程序(约10分钟)

1.个人自我介绍和英语交流(约3分钟)

2.回答问题(汉语或英语,约5分钟)

3.才艺展示(约2分钟)

四、评分细则

面试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口语水平”一项占50%,主要检验学生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学术科研能力”占20%,主要考查学生在学术和科研方面取得的成绩;综合素质占10%,结合学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综合评价,主要考查学生的纪律观念、学习能力水平、获奖经历、学生干部经历和社会实践经验等;心理素质占10%,主要检验学生心理的承受能力和适应能力;“才艺展示”占10%,主要检验学生的个人技能和专长。

五、面试顺序

以抽签形式决定面试顺序


附件3:

个人1000字以内主要事迹材料要求

1.字数:1000字以内。

2.内容:主要展现个人在道德品质、专业学习、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文娱活动等各个方面的突出成绩,事迹自强励志,故事真挚感人,语言简洁生动,可读性强,切忌流水账似的罗列成绩。

3.格式:标题三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小标题四号宋体加粗。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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