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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雨露工程”早餐补助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助学中心 时间:2019-03-12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雨露工程”早餐补助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为充分体现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温暖和关爱,我校将继续实施“雨露工程”早餐补助措施,每月定期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100元的早餐补助,让学生每天都能按时吃早餐,强健体魄,有更好的精力投入到学习和生活中。现决定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雨露工程”早餐补助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

2019年3月12日—4月4日

二、遴选对象与条件

1、2018—2019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3、道德品质良好,有较强的感恩奉献意识,积极参加义工服务活动者优先。

三、名额分配

按各学院人数比例分配名额(详见附表1)。

四、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3月12日—3月18日)

需要申请“雨露工程”早餐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

2、民主评议(3月19日—3月21日)

班级(或专业)成立“雨露工程”遴选评议小组,并召开会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早餐补助的学生进行评议和审查,确定初选名单后上报学院。

3、学院审查与公示(3月22日—3月27日)

二级学院召开评审会议,对初选名单进行核查,将确定的名单在本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填写《2018年春季学期“雨露工程”早餐补助名单汇总表》(附表2),上报校学生助学中心。

4、学校复核与公布(3月28日—4月4日)

学生助学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后,在网上公布遴选结果。

5、补助发放

受助学生每月每人100元补助将直接发至其本人的一卡通账户上,学生持一卡通每日上午6:30—8:30期间到各大食堂购买不低于3元的早餐,每月消费记录满20次以上,以确保受助学生按时吃早餐补充营养。日消费不够3元或月消费不满20次的将按照《岭南师范学院“雨露工程”早餐补助实施细则》规定,取消该生受助资格,具体细则详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1、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了解“雨露工程”的遴选事宜。

2、二级学院应严格把关,开展遴选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雨露工程”早餐补助落到实处;同时应认真审核学生有无违规违纪记录,如在学校复核阶段,审核出学院上报的学生中有任何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将直接撤销该生受助资格。

3、各学院开展遴选时,可适当优先照顾特别困难或未获得2018年秋季学期资助的低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生。

4、材料报送:3月28日前,各二级学院将《2019年春季学期“雨露工程”早餐补助名单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的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报送校学生助学中心,邮箱地址:lnxszxzx@163.com。

五、其它事项

1、2019年春季学期“雨露工程”早餐补助从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共4个月。补助金于每月初1-2日发放,由受助学生持一卡通自行到各圈存机操作领取。

2、按照校园一卡通使用规则,受助学生不得把卡转借他人使用;一卡通一旦丢失,应立即申请补办。

六、工作意见与建议

联系人:黄群

联系电话:07593183005

附件1、2019春季学期“雨露工程”早餐补助遴选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2019年春季学期“雨露工程”早餐补助名单汇总表20190305.xls

附件3、岭南师范学院“雨露工程”早餐补助实施细则(试行).doc

学 生 处

2019年3月12日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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