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勤工中心:
为了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部署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重点工作“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着力解决好学生资助存在的不充分问题,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迈上新台阶”,充分发挥资助育人的导向功能,体现共享发展理念,让资助工作从保障型资助转向发展型资助。学生处今年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圆梦岭师”发展型资助项目,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打造资助育人精品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理念
“圆梦岭师”发展型资助项目是“筑梦岭师”素质提升工程后我校又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强能工程,是我校推动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不断丰富资助工作内涵的一种创新与突破。该项目秉承“以生为本”、“助学育人”和“励志.强能.成才”的工作理念,以技能提升为重点,在今年党中央国务院要实施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我省建设“新师范”、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的背景下,围绕我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目标,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变“输血”为“造血”,变“等、靠、要”为“努力、主动”争取,不断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发展型资助力度,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信心,努力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真正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项目对象
2015级、2016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项目内容
面向2015级、2016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教师资格证统考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通过教师资格证国家统一考试参加相关培训的费用。
原则上根据推荐项目质量,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和综合评价确定项目,项目数为300个。
由学生助学中心按遴选流程确定受资助者后,受资助者自主选择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相关培训,凭缴费发票申请资助立项,立项后每人一次性资助500元;受资助者自立项起9个月内通过教师资格证国家统一考试笔试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申请结项,结项后每人再一次性资助500元。
四、项目要求
1、项目申报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个人形式申报,每人仅限1项。
2、申报者要填写《岭南师范学院2018年学生发展型资助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将此表的纸质稿(一式两份)和电子稿(以项目名称命名)在规定时间内交至二级学院学工办。
3、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名,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备完成相应项目的指导能力和水平,责任心强、热心学生工作。
4、已获得学校专项经费资助的项目,不再予以重复立项,如弄虚作假,则予以取消并追回已资助资金。自发通知日之前的项目不得申报。
五、项目管理
1、项目周期:项目完成周期为9个月,学生处将于2019年4-5月组织项目结项评审,2019年6月公布结项报告。
2、项目评审:项目评审实行校院两级评审制。学院对本院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并排序,学校再组织最终评审,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项目。
3、申报时间及流程:
⑴自愿参与项目培育的学生须填报项目报名申请表,于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11日下午17:00前交至各二级学院,逾期不予受理。各二级学院按分配名额进行遴选并排序。
⑵各二级学院做好发展型资助项目申报的组织宣传工作、申报材料的整理汇总工作、申报项目的初步评审工作,并按照推荐顺序填写《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各二级学院在6月13日下午下班前将二级学院的“汇总表”(纸质表和电子稿)和学生的“报名申请表”(纸质表和电子稿)交至学生助学中心。
⑶学生助学中心审核确认后于6月15日前公示入选名单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6月20日前发布最终名单。
⑷6月底前组织入选学生召开项目立项及实施流程宣讲会,指导入选学生积极主动开展教师资格证培训及应考。
⑸入选学生自主报名参加培训,并按立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填报立项登记表于9月15日前交至学生助学中心办理立项。
⑹学生助学中心密切跟踪指导立项及项目实施工作并做好结项考核。
学生助学中心联系人:全光华,郭曌汾;电话:3183005;地址:第一教学楼一楼中厅;电子邮箱:lnxszxzx@163.com
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2018年学生发展型资助项目报名申请表
附件2、岭南师范学院2018年学生发展型资助项目立项登记表
附件3、岭南师范学院2018年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岭南师范学院2018年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名额分配表
附件1-4.rar
学生处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