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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岭南师范学院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05 点击数:

学生〔2020〕15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生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负责任、强能力、善创新”本科优秀毕业生鼓励在校学生践行“崇德、博雅、弘志、信勇”校训精神,根据《岭南师范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岭师学生〔2017〕13号)(见附件1规定,现启动2020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0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人数

不超过本学院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请6月8-6月10

毕业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填写申请理由,并上传岭南师范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及与评选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提交审核。

(二)二级学院初评(6月8-6月12

二级学院评定小组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对申请名单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按条件与名额要求评选出推荐人选

二级学院复评(6月13-6月15

二级学院评定小组负责人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对初评推荐人选进行复评,提出学院意见,并将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

(四)学生工作部最终审核(6月16日-6月20日)

学生工作部审优秀毕业生最终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学校发文6月22日-6月24日)

学校发文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归入档案6月28日-7月9日)

二级学院下载优秀毕业生名单的岭南师范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学院意见,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学生处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工作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岭南师范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岭师学生〔2017〕13号)评选条件,把好材料审核与评选推荐关,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二)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按时按要求完成系统的个人申请,并成功上传《登记表》和佐证材料在学院审核期间学生无法再次修改和补充佐证材料,若学校审核期间发现学生没有上传佐证材料,则不能通过学校的最终审核

(三)各学院务必按时按要求完成学院初评、学院复评的系统审核工作。

)学校评选结果公示后,到毕业生离校前,对有考试成绩不合格不能取得学位证书或者不能顺利毕业的,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签订就业协议后因个人原因违约的,以及受举报的优秀毕业生,一经核实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学生填写岭南师范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在校期间获奖情况”栏内容须参照《评选办法》的评选条件填写;在校期间主要事迹”栏内容包括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具体表现;学院意见”栏内容填写学院对学生在校期间具体表现的客观评价。

逾期不报或不按要求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岭师学生〔2017〕13号)

2.岭南师范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64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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