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学校主页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年建档立卡本科生补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1-02 点击数:

学生【202096

各二级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86号)、《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完善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的通知》(粤农扶组〔2019﹞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9】30号)等文件要求,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我省户籍建档立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给予免学费和生活补助。为做好我校建档立卡本科生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免学费对象和补助标准

本科生免学费对象是2019年秋季学期起在校,就读全日制本科阶段(含省内和省外高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按本科生每人每学年5000元补给学校,公办学校按实际学费全免,高于5000元的部分由学校承担。

(二)生活费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本科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是2019年秋季学期起在校,就读全日制本科阶段(含省内和省外高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发放。

(三)资金发放

1.生活费补助和就读外省高校的学生免学费补助,户籍地财政部门按补助标准,发放到学生所在家庭一卡通账户。

2.我校学生免学费补助由学校免收学生学费。

二、做好政策宣传

(一)认真学习政策内容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建档立卡本科生补助政策,制定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宣传方案,多渠道、全方位准确宣传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

(二)要做好分类宣传

1.对在校的建档立卡学生,各学院要利用班会、网络、新媒体等形式,摸清建档立卡学生人数,宣传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让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了解补助标准和发放方式等内容。

2.2020年秋季学期入学的新生,学校通过易班、发放《录取通知书》、《给新生的一封信》,二级单位通过新生家访、“资助政策下乡行”等活动,提前与新生进行联系沟通,了解建档立卡学生家庭情况,宣传补助政策,确保全日制建档立卡学生提前知晓理解补助政策,免除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等后顾之忧。

三、做好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一)核实学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

1.学生自行准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佐证材料并上交所在二级学院学工办。

1)有2020年最新“建档立卡扶贫手册或档案”的学生:通过广东扶贫开发办公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查询服务网址(http://210.76.68.130:8080/fpy/antiPoverty/userInfo/authentication.do)查询并截图,再找地方扶贫干部出示2020年最新“建档立卡扶贫手册或电子档案”;

2)没有2020年最新“建档立卡扶贫手册或档案”的学生:通过广东扶贫开发办公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查询服务网址(http://210.76.68.130:8080/fpy/antiPoverty/userInfo/authentication.do)查询并截图。

2.各二级学院核实学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

1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广东扶贫开发办公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查询服务(http://210.76.68.130/fpy/antiPoverty/userInfo/authentication.do),逐一核实全院学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并针对没有2020年最新“建档立卡扶贫手册或档案”的学生或未能通过广东扶贫开发办公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查询服务(http://210.76.68.130/fpy/antiPoverty/userInfo/authentication.do)平台查询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信息的学生,通过打电话或实地走访等方式向地方县级(含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干部确认学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并在“确认栏”进行备注。

2各二级学院还需根据前期学校已整理出符合学费减免补助发放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本科生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1),逐一核实学生当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和在校情况,如有已被清退的建档立卡学生,在“当前建档立卡情况”备注栏注明“XXX年XX月已清退”;如有建档立卡学生当前不在校,在“在校情况”备注栏注明“休学或退学”等实际在校情况;如有新增的在校建档立卡学生,可在名单下方新增,并在“学院修改备注栏”注明“新增”。同时,校对、补充现有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并收集符合发放学费减免补助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本科生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佐证材料需盖上二级学院已审核章)“岭南师院建档立卡本科学生信息”的顺序排序上交。

3.学校复核学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学生助学中心通过与扶贫部门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共同核实本地户籍的建档立卡学生和实际在校情况。

(二)做好系统确认和录入。

学校学生助学中心根据建档立卡学生实际在校情况,及时确认资助系统中推送的学生信息。并加强与扶贫部门沟通,共同核实本地户籍的建档立卡学生,及时核对资助系统中推送的学生信息,对符合建档立卡资格的学生及时补录进系统,对系统中原为建档立卡的学生,经核实不符合资格的,及时删除建档立卡资格信息。

(三)做好补助资金发放。

学校根据核实确定的本校建档立卡学生人数和相应的补助标准,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做好补助资金预算,并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四、材料提交

1.电子档身份认证截图以及核查校对后的《岭南师范学院建档立卡本科学生信息》11月6日前上交。

注:2020级新生的电子档身份截图不用上交。

2.纸质版身份认证截图、建档立卡相关佐证材料如扶贫手册复印件于11月10日前上交。

以上电子档材料均发至学生助学中心邮箱,纸质版材料上交至学生助学中心办公室。

学生助学中心联系人:陈老师,电话:3183005

学生助学中心邮箱:lnxszxzx@163.com

附件1:岭南师院建档立卡本科学生信息

 

学生处

2020年11月2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24048      电话:0759-318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