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4〕5号
各二级学院: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的,是学生记录毕业情况,是学生档案核心材料之一。它包括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社会关系、自我鉴定、班委鉴定、院系意见及学校意见等。它不仅是毕业生大学学习经历的重要证明,更是用人单位今后对毕业生进行职称评定等的重要材料依据。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填报工作的分工安排,组织召开登记表规范填写培训会,就登记表的重要性、必要性、填写细节要求进行介绍,指导毕业生务必规范完成填写任务。
二、做好指导,准确填写
各二级学院要指导学生参考《2024届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模板)》(见附件1),实事求是、认真填写,确保信息准确、真实、完整。
三、严格审核,规范评定
各二级学院认真细致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审核,确保学生填写所有信息填写规范、完整、真实、准确,并检查粘贴的蓝底一寸免冠照片是否稳固。
各二级学院对登记表内容进行全面审核无误后,按填写模板,如实、规范、工整填写院系评定意见,并清晰加盖学院公章。在“学校意见”一栏统一填写日期为“2024年6月16日”,在空白处加盖蓝色印泥的“同意二级学院意见”章。(“同意二级学院意见”章可到学生处学生管理科领取,已领取的,请妥善保管,长期使用)
四、排序盖章,按时报送
各二级学院汇总本院毕业生登记表,在封面的右下角用铅笔写上学号(应届生写最后两位数字即可,插班生、往届生要求写上全部学号),按班别学号排序,用档案袋(或其他文件袋)装好,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相应的学院名称、班别名称、以及每个班的总人数,并附上《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花名册》(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见附件2),于2024年4月2日下午5点前交到紫荆楼306。
学生处收集审核后,根据学校党办机要科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各学院派人到机要科盖学校公章,盖好学校公章后将由学管科安排人员统一将2024届毕业生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放入学生档案。
(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3183058)
附件:1.2024届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模板)
2.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花名册
学生处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