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学校主页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荐李心怡等2位同学参评全国百佳心理委员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4-09-02 点击数:


 

学生〔2024〕55号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根据全国高校心理委员研究协作组《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论坛通知》的通知精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按照第“全国百佳心理委员”的推荐标准,经评审,拟推荐2023年学校十佳心理委员中计算机与智能教育学院22教育技术学1班李心怡外国语学院22英语1班潘佳惠参评全国百佳心理委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9月2日至9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静娴

联系电话:3183807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49月2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24048      电话:318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