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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开学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04 点击数:

学生〔202457

各学工办: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2024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最大限度防范我校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全力维护学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现就秋季学期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高效联动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发挥本院学生心理危机事件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作用,推动本院领导班子、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的联动配合,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工作措施;要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的高效联动,如发现涉及学生心理危机事件苗头性问题或线索,要及时与心康中心会商研判和处置,严防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二、加强心理危机识别、筛查、预警与干预机制

1.重点评估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大学心理状态

因心理问题休学的学生复学后,二级学院要收集学生的心理问题资料建立档案,包括复学前一个月的市精神专科医院的诊断书、休学期间的全部就诊病例(包括就诊记录和心理咨询情况)、休学前的心理问题资料等。心康中心将结合医院诊断、就诊、咨询和约谈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和工作建议反馈给二级学院,形成“一人一策”工作方案。

2.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排查,掌握新学期心理动态。

各二级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组成评估工作小组,对全体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全覆盖、无遗漏的评估。对于开学阶段可能出现无法重新适应学校集体生活、宿舍人际关系紧张、存在补考焦虑等有潜在风险的学生,及时进行谈心谈话评估其危机程度,必要时将其列入高关怀学生台账进行持续关注;对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应争取学生家长配合,及时转介至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对已患有精神障碍的高关怀学生,要重点评估返校后心理状态,特别关注其病情变化,加强与精神障碍学生及其家长的联系沟通,提醒家长陪同子女定期复诊和规范药物治疗,对疑似疾病复发的典型症状或存在一定自杀风险的学生及时上报、监控和处理,防范极端事件。对存有重大风险不便返校的学生,要与学生和家长联系,了解学生心理状态,形成心理危机预案,为学生康复后返校做好准备。

3.关注新生入学后的心理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

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新生助班要密切关注新生心理状况,特别是存在适应不良、认知偏差、情绪不稳定的新生要格外关注。湖光校区学生面临更加复杂的环境适应问题,一旦发现学生出现严重适应不良、疑似或已确诊精神障碍等情况,要及时启动危机干预程序,防止因心理问题诱发极端行为,做到“一名预警对象、一名教师、一名学生干部、一套方案、一抓到底”。

三、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

1.重视新生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开展入学宣传讲座。

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开展新生适应、情绪管理、挫折应对、人际交往、学习适应等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有针对性地帮助新生对大学生活的环境、人际、学习等方面尽快融入适应,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技能,培育积极心理品质,理性面对新环境的困难和挫折。

2.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实践活动。

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要结合实际通过增开主题丰富的班会课、团体心理辅导、健心活动等,指引全校学生在开学返校后积极适应大学校园,保持学习和正常生活节奏,保持良好的人际沟通,坚持身体锻炼,调解自身情绪和应对心理压力。

3.宣传推广学校心康中心的活动和求助渠道。

心康中心将于新生报到日制作“新生适应心攻略”心理健康知识公寓展,分别以情绪管理、人际交往、挫折应对、学习适应和时间管理为主题,为学生提供开学心理调适小锦囊。各二级学院要配合心康中心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推动学生积极学习,同时推广学校心理咨询预约求助渠道:咨询预约电话0759-3183626、心理咨询热线电话0759-3177797、“岭南师范心康中心”微信公众号咨询预约通道。

四、发现苗头,潜在心理危机个案及时上报。

二级学院如发现疑似患有精神障碍、精神障碍复发、存在自杀意念和危害他人生命及公共安全征兆的个案,应按照“倾向必报、计划必管、行为必医”的原则及时报告心康中心,共同会商研判和及时处置,确保应干预、尽干预、早干预。此外,要加强与重点关注学生家长的联系,指导学生家长增强维护学生心理健康的意识,给予学生有效的心理支持。如发现潜在心理危机个案应及时更新至心理危机高关怀学生台账,于9月26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心康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nliwjyb@163.com。


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心理危机高关怀学生台账

2.岭南师范学院高关怀学生“一人一策”工作方案


学生处   

2024年9月4日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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