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5〕72号
各学院: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以及《岭南师范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相关管理规定,现就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在读的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
三、奖励名额
2025年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下达给我校的获奖名额共2人。
四、参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入学考试成绩优秀;
(六)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
1.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较高水平的论文 (第一作者,或本人第二,导师第一),或有已被市厅级政府部门采纳的咨询报告(排名前二);
2.参与编撰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专著、译著、编著、教材、工具书等(排名前二);
3.在本专业领域获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排名第一,或本人排第二、导师排名第一),或行(企)业认可的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
4.主持并完成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项目申报团队成员参与市厅级以上项目(排名前二);
5.获市厅级政府科研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级学术团体奖三等奖以上(排名前二);
6.在本专业领域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七)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以下任一情况者,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者;
4.参评学年无故不缴纳学费或逾期不注册者。
五、评审程序
(一)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组织申请、学院评审等工作,学院应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要求组织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成绩单、已发表的论文、论文收录证明、专利证书等)及其复印件,其所支撑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
(三)学院初评(时间待定)。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审查申请学生资格,初步确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过党政联席班子会议后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学校审核公示(时间待定)。二级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报送研究生工作管理部门,研究生工作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上报学校研究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定后上报省教育厅。
六、材料上报
9月22日上午10时前,各学院按要求将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报名材料报送至学生助学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nxszxzx@163.com,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审批表提交可编辑的Word电子版、盖章签字后的纸质版,证明材料只需提交复印件,原件由学院负责校验审核,复印件需由学院负责老师填写“与原件相符”、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2),提交可编辑的Excel电子版、盖章签字后的纸质版和扫描件PDF电子版;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3),提交可编辑的Excel电子版、盖章签字后的纸质版和扫描件PDF电子版;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总结》(附件4),提交可编辑的Word电子版、盖章签字后的纸质版和扫描件PDF电子版。
联系人:李老师 0759-3183005
学生处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