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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0-23 点击数:

学生〔2025109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现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办法

依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岭南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岭师学生〔2024〕146号)文件执行。

二、奖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以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认定结果为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7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三档。

退役士兵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在退役士兵学生资助通知板块申报,不占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根据自身家庭情况可以参加学校的困难认定,如经认定后对应的困难等级资助标准高于3700元的,由学校补足差额。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类别

1.受助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附件1);

2.《2025-2026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的纸质版与电子版(附件2);

3.《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校验通过后提交,学生顺序与附件2汇总表顺序一致)(附件3);

4.无违纪证明纸质版,学院自行排查学生在本学年开学后至10月23日期间是否存在违纪处分,在报送学校时仅需提供一张学院的无违规证明,可参照模板填写(附件4)。

5.未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特殊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学院需核实未受助学生情况,填写特殊情况汇总表(附件5),并提供佐证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如成功认定困难等级学生中,有自愿放弃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在填写附件5同时需提供纸质版放弃说明书(附件6)。

6.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附件7),附学院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记录纸质版。

(二)报送时间

10月29日上午11时前,各二级学院将需报送材料的电子版以“学院序号+学院名+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材料”打包发到邮箱lnxszxzx@163.com,纸质版盖学院公章后于10月29日上午11时前交至学生助学中心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宣传到位。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悉国家助学金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评审通知要求,指导学生按时申报。

(二)保护学生信息安全。评审过程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妥善保管学生申请材料,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安全。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59-3183005


学生处

2025年10月23日

  岭南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邮编:524048      电话:0759-318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