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理咨询中心主任职责
1、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学生工作部(处)领导规划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有效信息和可行性参考意见,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学生工作部(处)的领导下,落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
2、负责全校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策划及实施、负责心理咨询中心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和推进,及阶段性的工作规划与总结;
3、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心理咨询中心专职教师分工与协作,组织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讨论、制定心理咨询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心理咨询中心内部管理,包括办公设备、公章及中心各项资料的收集与保存。
4、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的整体发展规划,制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教学计划,组织教学研讨和交流等各项工作;
5、做好学生心理咨询值班接待工作,完成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任务;
6、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及学生工作部(处)领导提出对心理危机学生的处理意见,并反馈给二级学院;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组织人员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学生开展心理干预;
7、完成学生工作部(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心理咨询中心专职教师职责
1、做好学接咨询值班接待工作,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向中心主任、学生处领导及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反映情况,以便及时化解危机;
2、负责团体心理辅导的筹备、宣传以及成员的招募,认真做好团体辅导的辅导方案,负责指导团体的开展;
3、负责心理咨询中心学生干部(包括助理及朋辈咨询员)的招聘、培训与管理,组织助理例会,及时沟通中心的工作及运行状况,提升工作积极性;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参与组织策划并实施全校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专刊《心言》的编辑发行;管理及维护心理咨询中心网站,做好宣传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5.实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测查,完成心理健康测查报告,建立学生心理档案,针对学生测查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6.按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研室的工作规划,完成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的教学任务安排、教学管理,参与组织教学研讨等工作;
7、按照中心的工作规划,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状况调查研究;
8、完成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任务;
9、完成学生工作部(处)领导及心理咨询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